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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減排大棒打向航空業(國際視點)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7日 05: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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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張旸 吳樂珺 丁小希

  2012年1月1日,歐盟將正式把航空業納入其碳排放交易體系(ETS)。歐盟的這一地區性法律規定將不僅適用於歐盟航空公司,在歐盟境內起飛和降落的非歐盟國家航班也將被強制劃入徵稅範圍。自該決定公佈之日起,各國航空業的抗議聲就從未間斷,尤其是對該徵稅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減排效果等提出了一系列質疑。當今國際社會不乏多邊對話平臺,解決全球航空碳排放問題,平等協商對話才是通向這一目標的最佳選擇。

  起訴,美歐將於7月“對簿公堂”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估算,全球航空公司2012年為ETS體系的支出至少將達到24億歐元。根據歐盟規定,ETS體系將航空公司2004年至2006年間的平均排放量作為參照,2012年給予航空公司該排放量的97%作為排放總量指標,其中85%的排放額度可免費獲得。

  歐盟負責氣候變化事務的委員康妮赫澤高通過發言人告訴本報記者,航班産生的碳排放影響是不分國籍的,因此對所有航空公司都一視同仁。碳排放份額的15%將用於拍賣,拍賣所得將用於歐盟和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資助包括航空運輸業在內的實現低排放研究和項目。國際民航組織幾年前就認為,相比較于稅收或其他收費等,收取碳排放費用是解決航空排放最有效的經濟措施。因此歐盟認為,把航空業納入排放權交易體系完全符合國際法,也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該發言人還表示,歐盟已經和中航協、中國民用機場協會及中國航空業代表就此問題進行了磋商,並同意繼續對話。

  美國航空運輸協會及其3名成員——美國航空、大陸航空、美國聯合航空早在2009年12月就在英國提起了訴訟,反對歐盟將非歐盟航空公司納入ETS體系。美國航空運輸協會主管環境事務的副總裁南希揚告訴本報記者,此案涉及修改歐盟法律,因此已交由歐盟法院審理,預計今年7月15日開庭。

  不滿,ETS體系超越國際公約

  按照相關國際法原則,各國應按照《京都議定書》來確定碳排放量。美國航空運輸協會曾表示,歐盟對非歐盟航空公司徵收碳排放費用違反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多項條款,也違反美歐空中服務協議中有關稅費的規定。因為該公約規定,各國在自己的領空對航空公司擁有主權。按照歐盟的規定,即使飛機整個航程在歐盟只有一小段,也要受ETS體系管轄。

  對發展中國家來説,歐盟給其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配額在逐年減少,如果航空公司的飛行量不斷增加,其支付的碳排放費用也會上漲。這有悖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因為發達國家的航空公司在航線設置方面已趨“飽和”,未來民航業的增長空間主要來自發展中國家。歐盟沒有對發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發展做出合理安排。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告訴本報記者,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太地區的航空業發展正處在重要上升階段,中國2012年航班數量將比2004年翻番,中國航空企業即使維持現有航班數量,2012年都要向歐盟繳納1億歐元碳稅。中航協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已準備對歐盟提起法律訴訟。包括阿爾及利亞等發展中國家的航空公司或行業協會也在積極與中航協合作,並請求中航協在其對歐盟的訴訟中提供第三方舉證材料。可見,歐盟ETS體系已經引起了不少國家不滿。

  後果,對抗性局面拖減排後腿

  談到歐盟把航空業納入ETS體系的目的,南希揚指出,有些歐洲國家就是想借此增加財政收入,而“歐盟以碳減排為名義向航空公司徵收的錢不會用於環保事業。事實上,歐盟內部就此也存在異議,英國等國家就公開質疑過將航空業納入ETS體系的必要性”。歐盟將航空業納入ETS體系對減少飛機的碳排放量是適得其反。

  柴海波指出,歐盟以節能減排的名義,利用具有金融性質和本土主導力量的制度,強加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航空業。不排除中國將採取反制措施的可能,這就意味著歐洲航空企業可能會面臨雙重繳費。這種對抗性局面對各國航空企業節能減排可能都是一種打擊。

  有分析人士認為,歐盟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目前全球近1500億美元規模的碳排放交易市場中,歐盟佔據2/3“江山”。歐盟在繼能源、鋼鐵等部門後對航空業也徵收碳排放費,旨在保持其在環保領域的領導地位,擴大其在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優勢。歐盟此舉如果引發其他國家效倣,將使本已艱難的全球協商解決減排問題更加雪上加霜。

  (本報華盛頓、布魯塞爾、北京5月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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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創建於2005年,正式會員包括歐盟27個成員國以及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使用配額的單位達到1.2萬個,多為發電廠和工業企業。每個排放單位都可獲得一定的排放配額。如果當年沒用完,可留到下一年度使用,或出售給排放超標的單位。如果排放超過配額,則必須繳納罰款。

  從2005年至2012年,歐盟的碳排放配額免費分配給排放單位。2013年開始,碳排放配額將通過拍賣的方式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