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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6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每日新報
新報訊【記者 郭曉瑩 通訊員 崔憲偉】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本市醫保卡批量換發社保卡工作目前已開始,9月底完成申請受理工作,12月底前發放到位。針對參保人員的諮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詳細解答。
問:社會保障卡與醫療保險卡有什麼區別?
答:社會保障卡是經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個人)卡技術規範》、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聯相關標準,製作的“一卡多用、全國通用”並帶有金融借記功能的複合卡。該卡具有憑證、記錄、查詢、金融等功能。不僅可以憑卡看病就醫,還可以憑卡辦理社會保險、勞動就業、各項優惠待遇、職業技能培訓及鑒定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
問:如何申請社會保障卡?
答: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換發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單位統一組織批量申請。正常參保人員(含離退休人員)達到50人的單位,到參保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區(縣)分中心辦理;正常參保人員(含離退休人員)未達到50人的單位,到單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二是個人申請。申領人可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申領手續。不滿十六周歲的申領人須由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辦理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代為辦理的還須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與申領人關係的有效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問:本市社會保障卡申領、換發的截止時間?
答:單位統一組織批量申請社會保障卡的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底;個人申請業務不受時間限制,可隨時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
問:辦理社會保障卡後是否還需辦理醫療保險證?
答:社會保障卡在看病時具有醫保卡及醫療保險證的作用,故持社會保障卡的人員不需再辦理醫療保險證。
問:社會保障卡必須激活後才能使用嗎?
答:由於社會保障卡具有銀行卡的金融功能,為了保障個人賬戶安全,需要攜帶社會保障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到其選定的服務銀行激活其金融功能。但在未辦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況下不會影響持卡人看病就醫。
問:醫保卡批量申請換發社會保障卡後醫保卡可否繼續使用?
答:各單位批量辦理醫保卡換發社會保障卡期間,醫保卡可以繼續使用。領到社會保障卡後,醫保卡同時失效。
問: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辦理了社會保障卡,後又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是否需要重新辦卡?
答:不需要。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的唯一電子憑證,社會保障號碼為終身制,社會保障卡發生丟失及損壞的情況下可以重新補換社會保障卡。
問:社會保障卡辦理和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怎麼辦?
答:撥打電話12333諮詢,有專人負責解答社會保障卡辦理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