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國家電網“削藩”進行時:區域電網空殼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6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除華北電網之外的西北、華東、東北、華中四大區域電網公司經營性資産都已經被劃撥出去,現在區域電網公司主要就剩下調度中心,調峰電廠以及一些後勤等部門。“一位接近國家電網的人士對記者説。

  按照國家電網的思路,原各區域電網公司將變身為區域調度中心,從而在實質上失去獨立市場主體資格。

  這一舉動立即引發業內質疑。“電改實施已經9年多,五大區域電網長期有名無實,在國家電網的 做大做強 的發展戰略形式下,區域電網的空間不斷萎縮。”電監會一位人士對記者稱。

  該人士表示:“此前國家電網公司已經建立了自己的三級電力交易市場,等於是把區域電網公司架空,而這次將區域電網公司的經營性資産劃撥給省級電力公司,也就使區域電網徹底失去了市場主體資格,可以説電改在走回頭路。”

  區域電網空殼化

  各區域電網旗下各超高壓公司按屬地化原則劃轉至各網省公司

  據上述接近國家電網的人士透露,在國家電網對區域電網公司的資産大轉移中,重點是將各區域公司的主要資産 各超高壓公司按屬地化原則劃轉至各網省公司。

  以東北電網為例,瀋陽及錦州超高壓局被劃歸至遼寧省電力公司,長春超高壓局劃歸吉林省電力公司,哈爾濱、齊齊哈爾超高壓局則劃歸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而東北電網物流中心同樣按照屬地原則劃歸遼寧省電力公司。

  “目前四大區域電網公司仍保留原公司名稱,但基本上已經是空殼。這次改革的思路就是取消區域電網的經營職能,只將其作為國家電網公司下面區域調度中心存在,同時在國家電網的授權下行使部分安全管理的職能。”該人士説。

  對於此次華北電網未被實施資産劃撥,有業內人士稱,華北電網公司因要負責北京供電,影響重大,將推遲到下一步改革。

  “從當初電改的文件思路來講,區域電網公司應該是所屬各省公司的母公司,區域電網與下轄各省電力公司之間應該是母子公司關係,但一直以來在國家電網的管理系統內,區域電網公司與各省電力公司都屬於同一個管理層級,等於是兄弟公司關係。”上述人士説。

  這顯然與2002年國務院發佈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俗稱“5號文件”)相悖,按照“5號文件”的表述,“區域電網公司應該將區域內的現省級電力公司改組為分公司或子公司,負責經營當地相應的輸配電業務”。而國家電網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處理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産中需網間協調的問題,同時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雖然多年來區域電網對下屬省級電力公司的直接管理一直難以實現,但畢竟大的方向是很明確的,現在隨著國家電網將區域電網公司的主要經營性資産剝離出去,這等於實質上消滅了區域電網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生存基礎。”一位業內專家説。

  電改回頭路?

  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可以稱得上是步履維艱,其中區域電網公司的命運便是其中縮影。

  按照“廠網分離,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總體目標,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為5大發電集團和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大電網公司以及4大輔業公司。

  “實際上電改的思路是要在全國成立6個區域電網公司,為了穩妥原則,先成立運營南方五省電網的南方電網公司作為探索區域電網公司獨立運作的試點,此外國家電網按區域分別成立華東、華北、華中、東北、西北五大區域電網公司作為實體經營性公司。”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一位專家對記者説,“南方電網的區域運營可以説是成功的,按照電改的思路應該逐漸在五大區域電網公司中推廣,但現在的情況卻是區域電網被架空了。”

  實際上,為了推進區域電網的建設,國家電監會等部門曾做了不少努力。

  2003年6月國家電監會向國家電網公司等相關企業下發了《關於建立東北區域電力市場的意見》(簡稱《意見》),這是國內推進區域電力市場的第一個指導性意見。

  2003年9月25日,東北電網在瀋陽宣告成立。註冊資本272億元的東北電網是由國家電網公司在東北電網(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的赤峰、通遼地區電網)內所屬有關單位的基礎上組建的。

  這曾被作為電力體制改革進程中具有標誌性意義的大事。按照國家電監會提出的思路,建立區域電網的初期目標是在區域電網、省電網公司之間構建母子公司關係,開放部分發電市場,逐步對配電業務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允許發電權轉讓,有步驟地開展發電公司與大用戶雙邊交易試點,建立區域電力市場監管體系和市場運營規則,初步形成以區域電力調度交易中心為交易平臺的、省為結算中心的、統一的區域電力市場。

  而中期目標還包括進行輸配分開的改革,形成以區域電力調度交易中心統一的區域電力市場。

  “然而,自成立區域電網以來,國家電網公司一直對區域電網實行垂直一體化的管理,不僅將人、財、物實施集中管理,而且將區域電網與省級電力公司平行管理,這使得區域電網完全沒有發揮出原來的設計功能。”上述接近國家電網的人士説。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對此認為:“國家電網把區域電網的資産剝離出去,其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資産轉移只是國家電網內部的架構調整,這與國家電網的壟斷性沒有直接關係。”

  他指出,如果國家真的要拆分國家電網,仍然可以通過行政指令來實現,關鍵是“這些拆拆合合起到了什麼實質性作用?拆分電網公司並不難,但問題是拆分越多,管理成本升高,且難以改變電力供應和電價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