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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6日 08: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北京5月26日消息 (記者 何京玉) 據經濟之聲報道,最近一個時期,消費者投訴銀行的事件層出不窮。經濟之聲前一段時間報道了某銀行在沒有通知消費者的情況下進行扣款等操作造成的投訴,而在25日的第五屆中國消費者金融論壇上,有關專家指出,這就是欺詐。
在CPI高企的一段時間,負利率導致銀行理財産品銷售出現猛增。但是,伴隨而來的是某些銀行誇大收益,避談風險。一些消費者盲目購買,當理財收益與預期形成巨大反差時,無法接受,導致理財類投訴和案件增加。
同時,針對銀行收費的投訴也不斷增加,很多消費者反映,銀行在變更服務條款時沒有及時通知消費者,就開始了收費和罰款,其實是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中央財經大學區域經濟與金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軼引用國外學者的成果評論道,銀行在反欺詐的成本高出自己的收益時會選擇放棄反欺詐,不管銀行自己是否承認,其實這就是鼓勵欺詐。
孟祥軼:從一個銀行的角度來講,有一個最優的欺詐水平。所以從一個安全和穩健性的角度呢,銀行就不會過度地投資于反欺詐的保障措施。
在欺詐行為發生時,銀行和消費者是對立的,但法律成本太高了,孟祥軼建議學習西方經驗政府設置申訴專員一職,處理小額糾紛。
孟祥軼:走法律程序,就是成本太高了,對金融機構,對消費者來説成本就更高了。那麼這個申訴專員解決的就是小額糾紛。就是説在多少錢一下,申訴專員就説,我就裁定了。你要不同意,那你再去法庭。
為了避免沒有專業知識的消費者被誤導,花旗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力根據花旗的經驗主張針對不同的人群進行特定的金融教育。
王力:金融教育一定要針對不同的人群,根據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特點。來開發金融教育的教材,其實就跟銀行開發金融産品是一樣的。
中國銀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周永發不失時機地宣佈,協會已經採取了行動。
周永發:我們中國銀行業協會現在又正在準備成立中國銀行業協會消費者保護教育委員會,民政部已經批了,昨天剛剛得到的消息。
美國羅德島大學消費經濟學教授肖經建考慮得很實際,提出應當讓銀行承擔起責任。
肖經建:在美國有個法律,叫社區投資法,要求銀行每一段時間要有一部分資金投資于社區服務。所以很多銀行就把錢用來搞理財教育,這就是很主要的一個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