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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志鵬
本月19日,暨南大學的同學們驚奇地發現,這座中國百年名校、華僑最高學府的一座標誌性建築—教學大樓一夜之間冠上了著名地産商富力公司的名字。許多同學質疑“教學大樓”更名為“富力教學樓”,“商業氣息太濃”。無獨有偶,幾天后的23日,清華大學因為接受真維斯服飾有限公司的捐贈,在四教學樓掛牌“真維斯樓”,同學們將照片傳至網上,引起廣泛關注。網友們的言論大都表達了對高等學府保持自身獨立的一種期待和關注。
“真維斯”究竟捐了多少,該公司不願透露,清華校方也還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但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的捐款很清晰:1400萬人民幣。有網友質疑,該大樓總投資10656萬元,其中國家財政撥款6000萬元,學校自籌3256萬元,富力地産捐款不過1400萬元,富力的捐資比例最小,憑什麼獲取冠名權?
究竟如何看待企業冠名高校建築物,從媒體的報道來看,贊成的一方主要是教育界的專家、學者,當然還有校方;而反對的主要是學生。該校一名學生在暨大新聞網上公佈的《關於我校教學大樓冠名的情況通報》留言説:“一所大學應該有其獨立的精神!企業支持學校教學,我們應該感謝!但不應以這種方式!”與此同時,有教育界專家回應,一個公司捐款1400萬元支持高校的建設,卻只換來一個冠名權,這樣的投資是不是太昂貴了,即使富力地産有商業宣傳的考慮,難道只有捐助教學樓這條路可走嗎?
事實上,如果我們簡單地以投資數據做分析,可以得出富力公司沒有冠名權的結論。然而問題的另一面則是,國家財政撥款用於教學大樓的建設,是公共財政扶持公共設施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在履行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而高校自籌資金建設自己的校園,也是高校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作為富力地産則不同,它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援助教學樓的建設。以投資額的高低論英雄,實際上是偷換了概念。至於冠名回報,無論是清華還是暨大,都只是傳統的“慣例”。
眾所週知,無論是在西方國家,還是在香港、台灣和內地的許多高校,一直都在接受社會各界的捐助,包括接受地産商的捐助。據悉,廣州的幾大外資地産商中,除了富力捐助暨大外,一年前,僑鑫集團的周澤榮已先後向澳洲悉尼科技大學捐資2500萬澳元(其中2000萬澳元用於新大樓的建設),然後又向汕頭捐資1億人民幣援建高級職業技術學校。這兩所學校也都徵求他的意見,打算以企業或個人冠名的方式來表示紀念和鳴謝。教育界的專家和學者普遍認為,對企業冠名高校建築物是對捐助人的回報,應當以平常心看待。關鍵的是,捐款的來源要光明正大,企業的經營要合法。此外,學校辦學的宗旨不能因此受到干預和影響。高校為捐資企業選擇建築物冠名,既是為了銘記、感謝資助教育的企業,同時也是為了樹立典範,倡導、鼓勵更多的企業加入到捐資助學的隊伍中來。
至於同學們質疑這種“商業模式”的操作有違學術精神,在當今這樣一個“有錢大曬”的社會環境中,還能保有一點對商業化氣息的敏感,保有對自己的學校精神上的尊嚴,這無論如何都值得讚揚,校方或者企業應該為之感到欣慰。
同學們的熱議有一點值得校方關注:儘管高校“很差錢”,但千萬不能“有奶便是娘”,別忘了華東師大的“宋山木樓”,對學校還是師生,乃至中國教育界,都永遠是一種恥辱。
作者係廣州市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