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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6日 06: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北京時間5月26日早間消息,美國抵押貸款融資巨頭房利美(FNM)和房地美(FRE)的監管機構週三對國會共和黨提出的一項法案提出了反對意見。根據這項法案的內容,房利美和房地美將需遵循最新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有關透明度的規定。
這項由猶他州共和黨眾議員詹森-查菲茨(Jason Chaffetz)提出的法案是共和黨在5月13日公佈的7項法案中最新的一部分內容,將要求仍舊處於政府接管狀態下的房利美和房地美遵循《信息自由法》的規定。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高峰時期,房利美和房地美承受著有毒抵押貸款的沉重負擔,隨後被美國政府收歸國有以避免損失和遏止危機蔓延的趨勢。截至去年10月份為止,房利美和房地美已經耗費了總額大約為1510億美元的納稅人資金,而且預計未來還將蒙受更多損失。
查菲茨稱,房利美和房地美應當接受《信息自由法》的約束,原因是這兩家公司“本來就是政府公司”。他指出,房利美和房地美是由政府特許建立的,由聯邦政府選定的董事會成員來進行管理,而且在過去將近3年時間裏一直都處於政府接管的狀態下。
但房利美和房地美監管機構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的代理局長愛德華-德馬可(Edward DeMarco)則在國會召開的聽證會上稱,他對查菲茨提出的這項法案表示反對。他指出,房利美和房地美仍舊是在政府接管狀態下運營的私營公司,不應接受《信息自由法》的約束。他表示:“它們在被政府接管時並未失去私營法人實體的身份,也並未成為聯邦住房金融局的一部分。”(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