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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5日 12: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青年報
余儒文 繪
産品介紹前後自相矛盾,建議投資前仔細推敲條款以防“中招”
理財産品的“花頭”何其多。昨日有客戶向本報記者反映,花旗銀行一款理財産品的所謂“保本”不靠譜,産品介紹前後自相矛盾,一方面表示“到期100%澳元保本”,另一方面又表示“在最差情形下,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本金”。客戶認為花旗銀行的這種做法造成自己差一點被誤導,而上海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將關注這一問題。
本報記者 徐可奇
産品介紹前後自相矛盾
“花旗銀行的這款理財産品介紹竟然前後自相矛盾,所謂的保本太不靠譜了。”客戶張先生對記者表示,他最近在了解各家中外資銀行推出的理財産品時發現,花旗銀行正在發行一款“2年期挂鉤黃金指數基金澳元票據”,在産品介紹中特別表示“到期100%澳元保本”。
但花旗銀行在産品介紹中同時提到在最差情形下,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本金,面臨的風險包括投資者以少於本金的數額提前贖回的風險、信用風險和國家風險。“乍一看,還以為花旗的這款理財産品‘保本’很安全,沒想到其中竟然有‘花頭’,真是差一點被誤導。”客戶張先生同時對記者表示,花旗銀行在産品介紹中宣傳這款産品“高收益”,但實際收益根據不同發生的情形會有很大差別,並不一定能有高收益。因此,客戶張先生認為花旗銀行不僅在産品介紹中前後自相矛盾使“保本”不靠譜,而且涉嫌利用“高收益”吸引客戶。
銀監局表示關注該問題
花旗銀行該理財産品可能使投資者損失全部本金。但根據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應堅持審慎、穩健的原則對理財資金進行投資管理,不得投資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損失的高風險金融産品。
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花旗銀行在産品介紹中以醒目的黑體字標注“到期100%澳元保本”,但“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本金”並未以醒目方式標注。客戶張先生認為花旗銀行的這一做法也有誤導客戶的嫌疑。
據了解,上海銀監局在近日發佈《關於近期上海地區銀行個人理財市場銷售行為的風險提示》中表示,上海地區部分銀行在個人理財産品銷售環節中存在理財銷售人員誤導客戶等情況,並要求在滬商業銀行總行在設計和發行的理財産品銷售文件和宣傳材料中,應提供全面、完整的理財計劃相關信息。
記者昨日將花旗銀行該理財産品介紹出現的自相矛盾問題向上海銀監局反映,相關負責人在記下了該産品具體名稱後,表示將關注這一問題。
挂鉤類理財接近零收益
根據研究機構普益財富統計,今年4月到期銀行理財産品共計1276款。從到期收益表現來看,1035款公佈了到期收益率的産品中只有1款沒有實現預期收益率,就是花旗銀行推出的“1年期人民幣結構性投資賬戶——挂鉤一籃子消費類股票每日累計收益”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
該款産品的最高預期收益率為8.00%,發行于2010年4月19日,投資起始日為2010年4月27日,投資期限為1年。産品挂鉤對象包括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493HK)、中國蒙牛乳業有限公司(2319HK)、李寧(專欄)有限公司(2331HK)以及百盛商業集團有限公司(3368HK)。
花旗銀行該理財産品于每個股票交易日監測所挂鉤的股票,若當日所有挂鉤股票觀測值高於或等於其各自指示性收益率觸發點,則該日可以獲得8.00%的年化收益率;若低於各自指示性收益率觸發點,則該日沒有收益。
也就是説,花旗該款産品的到期收益率等於8.00% 觀測期內所有挂鉤股票觀測值高於或等於其各自指示性收益率觸發點的交易日總天數(不含受干擾日)/在觀測期內的交易日總天數(不含受干擾日)。從實際情況來看,所有挂鉤股票觀測值高於或等於其各自指示性收益率觸發點的交易日總天數僅為1天,因此産品到期收益率為0.0325%。
》專家建議
留心産品條款
“通常客戶看到銀行宣傳理財産品保本,很容易就相信而不大會去核實。”一家國有大銀行上海分行的資深理財師陳先生對記者表示,由於不少銀行理財産品在金融危機期間表現慘澹,令不少客戶的資金損失慘重。眼下很多銀行在銷售理財産品時主打“保本”概念,以消除客戶對虧損的擔憂。
資深理財師陳先生建議,投資者既不要只顧及到産品介紹書上的“保本”字樣,也不要輕信客戶經理口頭作出的“保本”承諾,因為這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由於銀行理財産品對極端情況下的收益説明一般不顯眼,所以客戶一定要留心理財産品的所有具體條款,逐一推敲有無特殊條款以防“中招”。“理財産品在運行中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資深理財師陳先生對記者坦言,“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本金”一般來説屬於“黑天鵝”類型的小概率事件,但不等於不會發生。目前主權債務危機尚未有完全結束的跡象,信用風險和國家風險在國際市場上顯著上升,因此投資者對於可能涉及這兩類風險的銀行理財産品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