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早在100多年以前,馬克思就説過這樣的話:“假如必須等待積累去使某些單個資本增長到能夠修建鐵路的程度,那麼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還沒有鐵路,但是通過股份制公司轉瞬之間就把這件事完成了”。
美國的媒體公司,特別是報業公司,基本都由私人創辦。然而,經過長期的市場洗禮,只有那些成長迅速、發展健康的企業才被一代代傳承下來,或被其他更強大的公司吞併後得到延續,結果便形成了一個個家族企業。現在以家族名字命名的企業如甘尼特公司、斯克裏普斯公司、考克斯公司等,以及不用家族名字命名的企業如紐約時報公司、華盛頓郵報公司、論壇公司等,莫不如是。
美國主要報業集團基本上是上市公司。截至2001年10月25日,美國傳媒業有195家上市公司,其中廣告業50家,廣播電視業84家,出版業61家,總市值4524億美元,平均市盈率57倍,遠遠高於20倍的美國股市平均市盈率,可見美國資本市場對傳媒業仍然十分看好。默多克的新聞集團起源於1923年在澳大利亞的阿德瑞德創刊的一份地方性報紙《新聞報》,它是由魯伯特 默多克的父親凱斯爵士發起的。從1948年起步,到1953年的5年時間,資産從一千萬美金增加到十億美金,增長了一百倍,其訣竅就是上市融資,不斷並購。2002年,新聞集團在全球五百強公司中排名364位,是美國最大的電視臺集團,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英文報紙發行商。
媒體公司上市後,立即面臨控制權方面的矛盾。理論上説,公司一旦上市,就應當誰投資多誰説了算。但很多家族企業並不願意就此放棄世代傳承的家族産業,而美國傳媒界也有很多專家認為,家族控制的傳媒既有利於媒體文化多樣化,也有助於保持對家族所在城市或社區的忠誠。於是,在社會輿論和相關法律的作用下,美國的上市媒體公司漸漸形成兩大類別。
第一類是家族以股權形式對公司所有權及重大決策權予以牢牢控制。
這是美國媒體上市公司中的主流,其中又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設置雙重股權結構,將其中一種定義為擁有絕對表決權而不允許或只允許很少上市流通的股票。這是當時美國一些媒體上市公司為保持家族傳承而通過所謂“Bylaw”(次級法)達到的結果,因其有四兩撥千斤的效果而被廣泛採用。
紐約時報公司上市後,就將大多數有表決權的B級股票交由奧克斯-蘇茲貝格家族掌握。該表決權主要涉及公司的重大決策和董事會的組成,而A級股票雖然是上市流通的主要股票,其表決權卻受到限制。紐約時報公司的Bylaw規定,任何改變這雙重結構的做法,必須得到其家族信託公司董事會8個成員中6票以上贊成,方可實施。
目前,奧克斯-蘇茲貝格家族信託公司擁有88%的紐約時報公司B類股票。華盛頓郵報公司也屬此類。該公司于1971年上市後,將A級股票定義為有絕對表決權的股票,並全部由家族持有,只有B級股票可上市流通。類似的公司還有道 瓊斯公司。該公司于1963年上市後,也採取雙重股權結構,其中B類股票每股的表決權10倍于A類股票。班克洛夫家族控制了64%以上的B類股票。
第二種,是不設雙重股權結構,但以家族信託公司擁有較大股票數量進行控股而達到家族傳承目的。這要求家族始終在資金上成為實際的大股東,付出的代價較高,並有一定風險,因此較少採用。
在時代-鏡報公司(Times Mirror Company)2000年被論壇公司兼併之前,錢德勒家族是美國第四大報業家族。該公司的股票品種雖然較多,但都通過家族的信託公司來控制。例如1997年,該家族信託公司就擁有公司A系列普通股票的15%,C系列普通股票的41%,A系列優先股票的53.75%,成為公司絕對控股的第一大股東。
第二類是股權結構徹底開放,基本實現完全公眾化,家族公司雖然是大股東,但並不謀求絕對控股。
這類公司發展的結果,有時會造成家族在重大決策上喪失話語權,被控股的大股東牽著鼻子走的被動局面。這類公司的數量相對少一些,但也不乏重量級大公司。
如2006年之前的美國報業集團前三名均是此類企業的代表:排名第一的甘尼特公司,排名第二的論壇公司和排名第三的奈特-裏德公司。當然也有一些小型報業集團選擇這種形式,如日報記錄公司(Journal Register Company)。奈特-裏德家族擁有公司約12%的股票,絕對數量不敵華爾街的投資公司,其2006年被比自己小很多的麥克拉奇公司兼併,就非家族大股東意願。甘尼特公司資産龐大、股權分散。第一大股東是私營資本管理公司(Private Capital Management),也只擁有6.7%的股票(這個“私營資本管理公司”,簡稱PCM,後面還會提到,純粹就是一個華爾街的投資公司。它將很多享有良好聲譽的傳統報紙玩弄于股掌之間)。(雲 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