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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紅油走私案昨開庭 走私紅油16萬噸逃稅3億元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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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譚氏兄弟以及走私集團核心成員過堂

  ●22條粵港澳流動漁船構成龐大紅油走私帝國 走私紅油16萬噸 逃稅3億多元人民幣

  ●動用686萬元鉅資向10名海關工作人員行賄 其中包括深惠海域海上緝私行動的負責人

  本報深圳訊 (記者王納)昨日,震驚國內外的“1209” 特大紅油走私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走私集團頭子譚氏兄弟和4名核心人員過堂受審。

  昨日出庭受審的包括譚氏兄弟及其主要馬仔,根據檢方指控,大哥譚顯明和“二少”譚偉軍,兩兄弟狼狽為奸,和其公司的核心人員胡應高、鄭金水、譚玉波、譚慶濤等人,經營起了一個龐大的紅油走私帝國。旗下擁有22條用來走私的粵港澳流動漁船,在1年多時間內走私紅油16萬噸,逃稅3億多元。他們在一年多的時間裏,還用了686萬元人民幣向海關工作人員大肆行賄,10名海關工作人員成為其走私紅油帝國的幫兇。

  22條漁船海上走私紅油

  根據檢方指控,2009年初,譚偉軍、譚顯明決定從香港海域購買添加紅油染色劑的免稅柴油走私入境非法牟利,該種柴油是香港專門供粵港澳漁船做燃油使用的,不能用於國際貿易,簡稱“紅油”。

  經查,譚偉軍組織其他人員分別購買或者租用22條粵港澳流動漁船,專門用來走私紅油。從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間,該走私集團共計偷運紅油16.9萬噸,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3.3億元人民幣。另外,譚顯明還夥同他人向王某訂購並銷售走私紅油1.1萬噸,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2千多萬元。

  據指控,被告人譚偉軍、譚顯明組織、領導該走私犯罪集團實施走私違法犯罪活動,係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應高受譚偉軍指使,積極實施安排調度團夥中所有22條流動漁船到香港海域購買、運輸紅油及海上“看水”,係該集團主犯;被告人鄭金水購買或租用15條流動漁船活動,譚偉軍、胡應高等實施海上偷運走私紅油,係該集團主犯;其他譚玉波和譚慶濤兩人是從犯。

  走私集團主要成員一覽表

  弟弟——譚偉軍:綽號“二少”,指揮和組織走私紅油;行賄海關人員;

  哥哥——譚顯明:行賄海關高層;開脫色廠,漂白紅油。(兩人是親兄弟)

  主要馬仔

  胡應高:組織漁船運輸紅油;

  鄭金水:組織漁船運輸紅油;

  譚玉波:組織和指揮其他犯罪嫌疑人“看水”;

  譚慶濤:紅油稱重時“看磅”。

  “糖衣炮彈”腐蝕10名海關人員

  譚氏兄弟走私帝國的覆滅,還掀出了一起海關集體腐敗窩案。為了讓海關工作人員為其走私行為保駕護航,譚氏兄弟先後花了686萬元人民幣向海關各級工作人員“打點”,使當地海關幾乎從上到下都有他們的線眼和內鬼。

  根據檢方的指控,有10名海關工作人員成為了這個紅油走私帝國的幫兇和保護傘。這批海關人員都是當地海關的中高層幹部,甚至連當時負責指揮、調度深圳、惠州海域海上緝私行動的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處長黃煥光也好像每月領工資一樣,先後收受了譚氏兄弟300萬元的賄賂。

  海關內鬼屢屢通風報信

  譚氏兄弟給10人的行賄金額從4萬元到300萬元不等,按照與走私的關聯性強弱、官職的大小進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副處級調研員鄭明強,只受賄4萬元人民幣及一些煙酒,而受賄最多的是黃煥光,除了300萬元人民幣外,譚氏兄弟每個月給他送錢時,還會送一瓶路易十三洋酒,先後送了19瓶,每瓶市場價就高達2萬多元。

  這批海關人員收受賄賂後,就會利用職權給譚氏兄弟走私集團一些便利,包括不查緝其走私活動、隱瞞其走私活動的情報、放棄對該走私海域的查緝、將打擊行動的信息向其通報等等。如惠州港緝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員李惠龍,他早已經清楚掌握了該走私集團走私“紅油”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情況,卻採取消極不作為的方式,放任、縱容走私犯罪。而惠州港緝私分局副局長楊國虎則在獲悉海關針對譚偉軍走私“紅油”的打擊專案行動後,讓李慧龍把行動的情報洩露給譚偉軍。

  庭審:“二少”認罪但辯稱沒有組織指揮

  檢方指控,“二少”譚偉軍犯有行賄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罪,應當數罪並罰。對此,譚偉軍當庭表示認罪,但又辯稱自己沒有組織和指揮整個走私活動。

  譚偉軍努力為哥哥脫罪,他説自己跟哥哥譚顯明不是一個公司的,沒有合夥走私,譚顯明要紅油也是叫手下找他買的。至於行賄,是他叫譚顯明幫忙送錢,並沒有給過譚顯明報酬和好處。

  檢方指控,譚顯明犯有行賄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罪,應當數罪並罰。對此,譚顯明不肯認罪,但他承認了檢方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譚顯明認為,自己並不是走私集團的首要分子,不是主犯。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