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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開旗下樓盤價格暗降20%銷售 老業主欲起訴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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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葉書利 發自北京

  當官方對於地産業的“反暴利”還停留在討論層面時,民間 “反暴利”卻已拉開序幕。

  5月初,首開股份(600376,SH)旗下的北京“常青藤”最新開盤的樓盤,通過折扣等優惠措施暗降近20%,導致近30多位前期業主抱團要求開發商補償損失。維權業主説,如果與開發商溝通未果,將對開發商進行反暴利訴訟維權。

  業主的上述舉動被首開股份董秘王怡定義為“走火入魔下的胡攪蠻纏”。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王怡提醒業主“尊重合同”,並回應説,“如果他們覺得有理,讓他們找律師訴訟去。”

  暗降近20%

  自去年11月中下旬至今,北京東五環邊上的首開常青藤對外公開銷售均價一直停留在27000元/平方米。

  據一位業主介紹,該樓盤分別於去年12月、今年1月、3月與5月開了4次盤,前三次開盤,基本無折扣,但在4月初,開發商對外公開了5月最新一期開盤項目的促銷措施。

  業主提供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促銷優惠説明書上寫道:購買E10棟六層情景花墅産品,兩居與三居戶型總價優惠19萬元,小院戶型總價優惠33萬元。購買E12棟五層院景花墅産品,兩居戶型總價優惠29萬元,三居戶型總價優惠43萬元,四居戶型總價優惠56萬元,小院戶型總價優惠78萬元。5月6日最新一期開盤時,開發商對外便以促銷價銷售。

  一位業主反映説,自己于1月底購買了E12棟二層一個160平方米的房源,包括2萬元的辦卡費用,總計支付了449萬元的房款,但目前同層同戶型同面積的房子,優惠後的促銷價為399萬元,且辦卡不需要費用。合計下來,不到3個月,該業主便損失了50萬元。

  這位業主介紹,自去年12月以來的前三次開盤,共推出了E14、E15、E16、E21等4棟樓,涉及200戶左右業主,他們的購買價格比目前促銷後的價格高出近20萬~80萬元,平均下來,該樓盤預售均價目前已暗降近20%。

  前期業主欲維權

  對於常青藤的降價,王怡指出,這是公司根據目前市場現狀作出的隨市定價,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對此前期業主不認同。

  一位受訪業主指出,“如果開發商基於市場現狀作出適度回調,那很正常,但突然在兩三個月內下調近20%,就不正常了。我們不禁反問,兩三個月前開發商的定價是否為暴利型定價?目前開發商的不合理定價已對我們造成了實際的損失,我們為什麼不維權呢?”

  據這位業主介紹,之前已有部分業主與開發商溝通過補償事宜。

  一位業主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目前已有30多位業主明確表態抱團維權。“接下來,我們會聯絡更多的業主與開發商集體溝通補償事宜。若仍然無果,我們就會對開發商進行反暴利起訴,以法律的途徑迫使開發商將暴利部分返還給我們。”

  對此王怡直言,目前公司未有對先期業主進行補償的提議,且類似事件也無先例。

  據了解,目前這些業主已向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李雪森諮詢有關反暴利維權的相關法律問題,並商討後期法律維權合作事宜。

  開發商呼籲業主尊重合同

  李雪森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了維權業主與其溝通法律代理合作的消息,並介紹説,假設他接手這個反暴利訴訟代理案件,首先會準備申訴材料遞交給價格主管部門北京發改委。如果北京發改委對此有了相應的定性,比如確實構成價格違法等,後續就會以此文件去法院起訴。其次,他也會代表業主與開發商進行溝通協商。如果這兩條路徑都沒有取得明確進展的話,就會直接去法院起訴。

  關於反暴利訴訟的目的,李雪森指出,《價格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

  對此,王怡認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當初雙方簽約基於價格自願,因此大家得尊重合同,尊重法律。“如果我們不尊重合同,業主可以起訴我們,但不能因為降價而要求賠償。”他同時反問道:“如果股民因為買了某只股票賠了,股民也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補償嗎?如果樓盤漲了,業主是否相應地將溢價還給開發商呢?”

  對於“暴利定價”一説,王怡反問:“什麼叫暴利定價?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或部門規章對此有明確規定。”

  不過,4月26日,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許昆林曾對外透露,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領域實施反暴利規定,以使商品房價格能夠保持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