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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07: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新聞背景:河南濟源從4月29日起開展全民“撿煙頭”活動,“每撿一個煙頭獎勵5分錢;成為‘撿煙頭個人狀元’的,按每個煙頭8分錢進行獎勵。”活動原計劃持續1個月,5月13日被叫停。
“獎勵撿煙頭”活動,不是寓于義,而是寓于利。以物質刺激市民“講文明”,結果可能是:一方面,煙頭被撿沒了,其他垃圾卻不見少;另一方面,反正煙頭會有人撿,索性亂扔。所以,即使該活動能持續下去,也達不到“文明”的目的。
據報道,在前兩個兌獎日裏,該活動就兌出獎金20多萬元,算下來一個月該有好幾百萬。這些錢,同樣來自納稅人的公帑。本來,環境衛生有相應的職能部門管理,清理煙頭也在其職責之列。
對於公共事務,可以鼓勵群眾參與,卻不能讓納稅人第二次“埋單”。而如果把參與搞成“生意”,不僅無助於社會風氣的改善,還難免招來搞“政績工程”、“形式主義”的質疑。
(強國論壇網友 直隸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