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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披露招商地産向員工發放旅遊費500多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3日 1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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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5月23日電 (記者羅旭)20日,審計署在其官網發佈了“招商局地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結果指出,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産及其所屬企業採取憑員工個人旅遊費用單據報銷並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方式,向員工發放旅遊費507.15萬元。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地産已從在職員工工資中扣回2007年至2009年發放的旅遊費388.97萬元,正在追繳41.21萬元,其餘76.97萬元因離職和退休原因已無法追回。以下為全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招商局地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地産)2007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招商地産成立於1984年,註冊資本17.17億元,納入合併報表範圍(控股或佔控制地位)的公司共有62家,主要從事房地産開發銷售、物業租賃、物業管理、供水供電和物業仲介等業務。據招商地産的合併會計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招商地産資産總額478.97億元,負債總額295.95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83.02億元。2007年至2009年,營業收入總額為178.23億元,凈利潤為40.41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招商地産本部及所屬4家企業,涉及資産量325.50億元,佔招商地産資産總額的67.96%。審計結果表明,招商地産近年來不斷規範公司治理、加強制度建設,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2007年至2009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也存在個別重大經濟決策不夠科學、多列成本費用、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等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招商地産予以整改。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審計處理意見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産及其所屬企業採取憑員工個人旅遊費用單據報銷並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方式,向員工發放旅遊費507.1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地産已從在職員工工資中扣回2007年至2009年發放的旅遊費388.97萬元,正在追繳41.21萬元,其餘76.97萬元因離職和退休原因已無法追回。

  2.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産所屬企業未按規定申報繳納1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1.16億元;未按規定辦理3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按照其預提的土地增值稅計算,涉及稅款1.6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已完成其中2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清繳工作,清算補繳稅款1.43億元,另外2個項目正在抓緊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

  (二)經濟決策存在的問題。

  2007年12月,招商地産參與聯合競拍南京G82地塊並取得競買資格。後由於未如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南京市國土資源局于2009年12月,取消了其對G82地塊的競得資格,並沒收競買保證金1.225億元港幣,招商地産因此造成的損失1.08億元人民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地産下發了《關於加強市場研究、理性拿地的通知》,要求加強對房地産市場的研究,合理判斷市場趨勢,努力控制風險。

  (三)業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企業對施工管理和監督不完全到位,存在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工程承包企業違規轉包行為的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地産向承包人發出函告要求嚴格履行合同,並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對項目負責人進行了批評和重新競聘。同時,下發了《關於加強工程管理監督嚴禁工程轉包行為的通知》,要求所屬企業就是否存在工程轉包問題進行自查和整改,進一步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2.所屬企業收取和退付購房定金不規範,主要是:未按認購書約定時間收取客戶購房定金680萬元,並保留其認購資格;在客戶違約時未沒收定金7060萬元,並繼續保留其認購資格;在客戶認購後辦理退房時未沒收定金990萬元,也未收取其他違約費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招商地産下發了《關於加強規範商品房定金管理的通知》,修訂了《商品房銷售定金管理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定金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