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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安(微博專欄)
一直以來,央企被稱為“共和國的長子”,這樣的稱號既表明了央企作為國民經濟“脊梁”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在遵法守紀和承擔社會責任方面應該起表率作用。就以信息披露來説,作為上市公司的央企,他們就有責任、有義務按規定向全體股民這些“衣食父母”們公開具體的包括薪酬在內的財務情況。
可是,事實並非如此。在央企的年報中,高管甚至員工的具體薪酬數據要麼語焉不詳,要麼乾脆不公佈。比如在中石油集團公司日前披露的2010年董事報酬列表上,排位前六的董事中,有五位的報酬情況不詳。而在現任監事的報酬欄,前四位詳情竟無一披露;中石化十位董事中共披露了五位的具體收入,但董事長年薪和監事會主席的收入未予公佈;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華電國際在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報酬情況的披露中,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薪酬均呈現保密狀態,八位董事中只有兩位披露了具體年薪。監事會成員中,主席和排位第一的監事未予披露。這種情況在上市央企中呈普遍狀況,央企的高管以及內部員工的薪酬變成了“霧裏看花”。
即便如此,人們還是可以大致地推測央企薪酬的基本狀況,用一個字概括就是“高”:中海油員工均薪34.74萬,中石油14.97萬,其董監均薪則達到了64.97萬元,就連號稱連續五年虧損的發電企業如華電國際也超過了10萬。
如此高薪與央企的“哭窮”形成了鮮明的對照。近些年來,一些央企不斷在媒體面前抱怨虧損嚴重。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上市公司公佈的一季度業績報告顯示,煉油板塊再次出現虧損。一季度,中石油煉油虧損61.32億元;中石化虧損5.76億元,這是兩大集團自2008年煉油巨虧後的首次虧損。發電企業的日子似乎也好不到哪去,由於煤炭價格居高不下,國內五大發電集團2010年合計虧損137.19億元,過去三年合計虧損超過600億元。
這種“窮廟富和尚”的奇怪悖論,其實背後有著更深的含義。換句話説,央企“哭窮”有兩個目的:向上要補貼、向下要漲價。片面地強調和誇大整個産業鏈中的某個環節虧損,而不顧整體鉅額盈利的現實,這樣就有利於獲得國家財政的補貼。例如根據中石化的公告及年報,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中石化分別獲得了94.15億元、50億元、49億元、503億元的財政補貼。而國內另一煉油巨頭中石油2008年也獲得財政補貼169.1億元。
另一方面,“哭窮”是在為漲價營造更好的政策環境和試圖贏得公眾的同情。僅今年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不顧通脹形勢嚴峻的現實就兩次提價。而發電企業也一直在為提高電價而不斷地開展遊説活動。
央企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也從另一個角度折射出高工資高福利的事實。今年上市公司年報顯示,截止到3月底,已公佈的319家年報的中小企業管理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4.92%,管理費用是凈利潤的0.52倍。而包括中國石油、中石化在內的八家壟斷上市企業中,管理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重是9.74%,管理費用是凈利潤的0.7倍。由此可見,壟斷企業的管理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重遠遠高於中小企業。平均來看,這一比重將近是中小企業的2倍。
要改變央企薪酬數據“霧裏看花”的現狀,除了儘快建立和完善央企薪酬的管理規章制度外,最根本的辦法還是必須打破央企的壟斷格局。只有在充分的市場競爭和有效的監管體制下,才能將央企變成“陽光薪酬”。否則,如果連央企薪酬都是一筆“糊塗賬”,那麼“調節壟斷國企高收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豈不是變成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