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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0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南網
標價1198元,結賬時卻收款1298元;打出降價的牌子,卻按原價賣貨。5月18日,廈門市民楊小姐向本報反映:短短半個月內,她竟然在沃爾瑪世貿分店遭遇兩次“多收費”。
目前,廈門市物價局已經對楊小姐的舉報進行立案調查,執法人員表示,沃爾瑪的確涉嫌價格欺詐。
不久前,本報“標價22.9元結賬29.9元”一文剛報道了市民黃先生在沃爾瑪購物遭遇價格欺詐的事。看來,這樣的事在沃爾瑪並不少見。
消費者:半月內兩次被多收錢
“我當時找到超市,他們並沒有積極按照‘五倍差額’當場處理,而是等我投訴到物價局和媒體以後,他們才打電話説要進一步處理。”
氣憤難平的楊小姐嚮導報記者述説了她的遭遇:今年4月21日,楊小姐在沃爾瑪廈門世貿分店購物時,相中一款標價1198元的手機,她與促銷員一起到就近的收銀臺結賬,並把自己的購物卡給收銀員結賬。她回家後,發現購物小票不對勁:那款手機購物卡付的是1298元,也就是説被多收了100元。
到了5月3日,楊小姐再次來到這家沃爾瑪,當時該超市正在做促銷活動:洗衣液購買金額超過38元立減8元,衛生巾滿28元立減5元。於是,楊小姐分別買了39.8元的洗衣液和30元的衛生巾。根據促銷規則,商家本應優惠13元,但是結賬時,楊小姐卻發現仍被收了69.8元。
楊小姐表示,半個月不到,她就被這家沃爾瑪“坑”了兩次,而且多次要求對方給予解釋,相關人員的態度讓她無法接受。
5月9日,忍無可忍的楊小姐向廈門物價部門報了案。沃爾瑪:嚴格執行“五倍差額”
楊小姐的事情發生後,導報記者採訪了沃爾瑪廈門公司的有關負責人。隨後,該公司嚮導報發了一份傳真。
該傳真件寫明:由於促銷員拿錯商品條碼及收銀員的工作失誤,導致楊小姐在購買商品時出現價格錯誤和沒有及時兌現買減,他們對楊小姐表示誠摯的歉意。針對出現的價格誤差,公司將嚴格執行 “五倍差額”的賠償政策,按商品收銀價格高於標識價格差價的五倍給予賠償。
昨日下午,沃爾瑪廈門公司的陳經理表示,他們已經和楊小姐進行了積極溝通,正在協商解決此事。
物價局:沃爾瑪涉嫌價格欺詐
導報記者了解到,接到楊小姐的舉報後,物價部門已經立案調查。昨日下午,廈門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黃超生科長表示,執法人員調查發現,沃爾瑪世貿分店的行為涉嫌價格欺詐,他們今天將會約談沃爾瑪方面的相關負責人。
執法人員介紹,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