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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9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稱事件因企業標準嚴於國家標準所致,在企業新標準實施前暫不銷售豬肉丸
摘要:小肥羊對其深圳公司的豬肉丸複合磷酸鹽超標事件反應迅速,昨天發佈聲明稱超標事件是“虛驚一場”,表示該起事件因企業標準制訂不嚴引起,實際添加劑用量未超國家標準,並已修改企業標準上報省衛生廳,批復前暫不銷售豬肉丸。
南都訊 記者劉曉燕 單小亮 小肥羊對其深圳公司的豬肉丸複合磷酸鹽超標事件反應迅速,昨天發佈聲明稱超標事件是“虛驚一場”,表示該起事件因企業標準制訂不嚴引起,實際添加劑用量未超國家標準,並已修改企業標準上報省衛生廳,批復前暫不銷售豬肉丸。
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
昨天,小肥羊華南大區副總經理郭麗麗代表小肥羊發佈聲明,表示收到檢驗報告後,馬上進行了調查,經過對照國家標準與企業標準後發現,涉事豬肉丸中的複合磷酸鹽添加量低於5克千克,符合國家標準G 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的最大使用量規定。為何出現檢驗超標情況?她解釋是因為小肥羊2009年指定的企業標準中,沒有具體標示複合磷酸鹽的量為“使用量”,導致此次檢驗是按照“總量”5克千克的標準進行評估合格與否。
為了更加專業的解釋該種添加劑,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衛生科主任黃薇也現身進行了解讀,她説,複合磷酸鹽分兩種,一種為外源性,即人為添加,一種為內源性,就是動植物本身含有的,或者是飼料中添加之後被動物吃進體內的,添加這種物質進飼料主要是為了添加磷的含量,以促進動物鈣的吸收。國家在2005年曾經在《熟肉製品衛生標準》中頒布複合磷酸鹽項目的檢測標準,該標準為複合磷酸鹽的總量,但在2006年取消該項目,就是因為檢測只能檢出總量,而無法確定多少來自內源性,多少來自外源性,而在目前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則統一明確地規定複合磷酸鹽的添加量不超過5克千克,意指加工過程中添加的量。據她介紹,按照國際標準,每人每日攝入複合磷酸鹽不超過12.87克為安全範圍。
此外,她還介紹了國家關於生肉中磷酸鹽的含量為4-7克千克,而小肥羊目前已經就所使用的豬肉進行檢測,發現生肉的磷酸鹽含量從4-6克千克不等,這就是説加工時添加的量為2-3克千克,符合國家標準。記者了解到,複合磷酸鹽主要存在於保水劑,使肉丸口感嫩滑,這種物質還用於製作增稠劑等添加劑。
因為國家鼓勵企業自訂比國標更高的企業標準,而且這些企業標準都是經過審批備案取得編號,並標注在包裝袋上的,深圳監管部門在檢測産品時都是按照袋上顯示的編號所代表的標準進行衡量是否合格,小肥羊的企業標準比國家標準高,檢測自然按照高標準進行判斷為不合格。
暫停銷售豬肉丸
“這次事件也是件好事,促進我們的加工環節更加科學嚴謹。”分析此次事件的原因時,小肥羊方面的負責人表示,他們的肉丸過去都是採購,從2009年才開始自行生産,而之前檢測也是合格的,更換過一次生肉來源之後就出現了這個問題,作為一個終端餐飲企業,他們在生産方面確實經驗不足,沒有認真研究標準制訂中的細節,才出現此次事件。
據悉,他們已經對企業標準進行了全面梳理,向廣東省衛生廳提報了關於企業標準修訂的申請,已被受理。在新的標準實施之前,小肥羊會停止豬肉丸的供應。昨日,南都記者走訪廣州多家超市,均未發現有該款超精豬肉丸在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