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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血鉛事件調查:縣鎮政府助違法企業環評過關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9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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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晚,環境保護部公佈了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血鉛超標事件的發生原因。除了企事業自身違法外,環境保護部批評有關部門監管不力。

  環境保護部透露,新市鎮政府、德清縣政府為使海久公司能夠順利通過環評、驗收和上市核查,在未徵得群眾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就搬遷問題多次向有關監管部門作出承諾,但並未履行。

  針對近期浙江湖州市發生的血鉛超標事件,陶德田表示,日前環境保護部派出調查組,在浙江省的配合下,對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血鉛超標事件進行了調查,事件情況基本查清。

  陶德田説,浙江海久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久公司”)成立於2003年5月,位於德清縣新市工業園區,主要生産銷售摩托車小型啟動鉛酸蓄電池,年産規模為1050萬隻,目前年生産量為900萬隻左右,産值4.5億元,職工約1000人。

  2011年3月以來,海久公司職工及附近村民在自發體檢中陸續發現血鉛超標情況。5月2日起,德清縣政府開始組織企業周邊村民進行血鉛檢測,海久公司也安排職工進行了職業病防治體檢,對2152名職工和村民進行了血鉛檢測。其中血鉛超標332人。目前,累計已有53人住院治療,情況穩定。

  陶德田表示,經監測,海久公司周邊土壤、水環境和農作物鉛濃度符合標準。海久公司已于4月29日停産整頓,至5月13日,廠區內主要涉鉛設備已經拆除。公安機關已對海久公司法人代表依法刑拘,湖州市有關部門已決定對德清縣政府、縣環保局、縣衛生局、新市鎮等8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就血鉛事件發生的原因,陶德田説,經環境保護部調查,此次血鉛超標事件是因企業違法違規生産、職工衛生防護措施不當,縣、鎮政府未實現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承諾,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及應對不力造成的。

  陶德田表示,經過環境保護部調查,發現企業車間內防護措施不到位,職業病防治工作不力。

  環境保護部調查證實,海久公司組裝車間風焊工位多個排風管存在裂縫或孔洞,造成抽風效率低下、鉛塵存在無組織排放。陶德田説,從目前數據看,血鉛超標的332人中,有327人為職工及其家屬。德清縣衛生部門曾多次對該企業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都發現該公司車間內存在鉛塵、鉛煙超標情況,但未有效督促企業整改。他表示,3月初,在已經有部分企業職工和群眾自行體檢發現血鉛超標的情況下,仍沒有引起縣衛生部門高度重視。

  環境保護部認為,海久公司違法違規生産,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也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陶德田介紹,海久公司生産治污設施落後,存在違法違規生産排污行為。政府及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未能適應形勢要求將環境風險較大的鉛蓄電池等重金屬污染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沒有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違法問題。

  調查還查出,新市鎮政府、德清縣政府為使海久公司能夠順利通過環評、驗收和上市核查,在未徵得群眾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就搬遷問題多次向有關監管部門作出承諾,但並未履行。

  此外,當地政府處置工作遲緩、應對能力低下。“3月初就有海久公司職工和周邊村民自發體檢併發現血鉛超標,但未引起新市鎮、德清縣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其間又發生了部分職工群眾在企業門口討説法的群體事件,仍未引起縣、鎮兩級政府足夠重視。”陶德田説,直到血鉛超標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環境保護部下發督查通知書及發生200人圍堵公路和衝擊工廠的群體事件後,當地政府才開始採取應對措施處置此事件。

  陶德田表示,針對德清血鉛事件,環境保護部決定對湖州市實施全面區域限批,取消湖州市德清縣生態示範區資格。同時,責成浙江省儘快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人責任及肇事企業有關責任人法律責任。本報記者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