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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雙華之妻離婚案昨在京開庭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1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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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雙華(專欄)的律師説詞不少

  本報訊 (記者 孫瑩) 本報連續報道的鋼鐵大亨杜雙華之妻宋女士“被離婚”案,又有新進展。宋女士因為在海淀法院起訴與丈夫杜雙華離婚,才知自己十年前已經“被離婚”。她的離婚起訴也被駁。宋女士向一中院提出上訴,昨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庭審。

  昨天,杜雙華沒有親自出庭,委託了律師代理。對於宋女士“被離婚”的説法和種种家庭矛盾,杜雙華的表哥在開庭前表示,宋女士是因為眼紅杜雙華的鉅額財産,才提起訴訟的,其所有説法和證據都是一方之言,杜雙華不予認可。

  杜雙華的律師也説,杜雙華是民營企業家,曾經捐款6億多,還供養了700多個四川地震的孤兒。“這樣一個有著偉大胸懷的人,不會做這種齷齪的事”。

  在法庭上,宋女士的代理人陳旭律師表示,衡水中院十年前作出的離婚判決有錯誤,已進入再審階段,判決被中止執行,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沒有定論,海淀法院依據衡水中院判決駁回宋女士的起訴,是錯誤的。請求一中院判令海淀法院繼續審理此案。或者先中止此案訴訟,待確認十年前那份判決書的最終效力後,再恢復審理。

  杜雙華的律師反駁説,中止判決執行,並不否定該判決已經生效的事實,而且杜雙華只是對判決中的財産處理部分有異議,衡水中院再審也僅就財産部分進行重審。並不涉及婚姻關係解除部分內容。

  杜雙華的律師還就宋女士一方提出的質疑,首次作出解釋,他認為衡水中院的判決中將宋女士的名字等相關情況寫錯,這只是判決書中的記載與其他文書的記載不符,並不代表判決結果有任何錯誤,“這種事很常見。”

  宋女士説,杜雙華近幾年仍在和她商量離婚事宜,甚至暫住證上都填寫的是“已婚”狀態。就此問題,杜雙華的律師在舉證階段,拿出了一張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有效的河北暫住證,上寫“離異”。

  “我們不認可這份證據的真實性。”陳旭律師當即反駁,在杜雙華上一年度的暫住證上明確寫的是“已婚”,這一年中,杜雙華沒有離婚訴訟,卻改成“離異”,是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