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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保障房亂象調查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10: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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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艷波迅速成為小城裏的“名人”,這讓她有些恐懼。她的願望只是想申請一套有産權的保障房。可當她遞交申請時卻發現,事情沒有想象中簡單。

  這個河北滄州的普通待崗女人,現和丈夫、女兒、公婆五人蝸居在一套53.7平方米的兩居室裏。去年10月,柴艷波申購經濟適用房時發現,在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檔案裏記載著,早在2005年,她就購買過一套125.49平方米的經適房。

  這意味著,她再也沒有申購經濟適用房的資格了。這令她十分驚訝,因為她從來就沒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通過到滄州市房屋産權市場管理處檔案室查詢,柴艷波最終弄清了事情的原委:一名陌生男子2005年時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偽造她的簽名,突破多個政府部門的層層審核關口,順利地取得了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的合法産權,而且那套房在辦理房産證短短10天后已過戶給他人。

  柴艷波的遭遇被當地媒體曝光後,隨即引發一連串的連鎖反應。人們的情緒似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許多人匿名打電話給披露此事的媒體,希望揭露他們所了解的存在於保障房分配中的黑幕。截至記者發稿當日,柴艷波仍舊沒有收到當地主管部門的答覆。然而,存在於滄州保障房分配環節的問題不止於此。

  離奇遭遇

  柴艷波告訴本報記者,她曾到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報案,但刑警、經偵等部門都稱無法立案。公安部門的解釋稱,因冒名者只是侵佔了她申購經適房的名額,並未侵佔其經適房資産,因此不夠立案條件。

  今年4月14日,柴艷波就此事向滄州市政府法制辦行政復議科提起行政復議,希望房管部門能恢復她的申購資格、撤銷頒發的房産證並賠償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當年,冒柴艷波之名者所申購的經適房僅為1045元/平方米,總價13萬元左右。而如今,周邊的房價已經上漲至4000元/平方米左右。以柴艷波家中的財力,很難再購買一套經適房。目前,柴艷波待崗在家,柴的丈夫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五口之家幾乎都依靠其丈夫的經濟收入。

  但5月12日,滄州市住建局對此事件的行政復議答辯意見,讓她感到失望和憤怒。答辯意見稱,申請人陳述的理由不成立,應駁回其申請。求助的過程中,她甚至遭到房管部門工作人員的批評,“為什麼當年不和原單位核查清楚。”

  滄州市住建局主管領導尹學文向本報記者解釋説,在此事上,住建局和柴艷波一樣是“受騙者”。他指出,柴艷波當年申請的經適房是單位集資房性質。柴工作過的滄州市煤炭物資公司于2005年5月前曾向滄州市申請集資建房,當時該單位申購集資房由滄州市煤炭物資公司進行申報統一提交原市房産局。“這一部分單位集資房是後來納入經適房管理的,由企業作為主導進行建設。”尹學文解釋説。

  但柴艷波質疑,房産局至少應該承擔審查的責任,頂替者是男性,但柴艷波的身份證號末尾數為偶數,是為女性。柴艷波獲取的檔案顯示,頂替者將其頭像置換。該房産還在辦理産權證後十天內被過戶。

  2007年,建設部、發改委、監察部、財政部等七部委出臺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的是有限産權,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産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並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以取得産權證的時間為準),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尹學文指出,2007年以後建設的經適房才需按此規定實行,在此之前,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期限沒有明確規定。

  尹感嘆説,“國家對經濟適用房的政策這些年來一直在變,2001年、2004年、2007年都有新的規定出臺,起初是福利房,後來單位集資建房也被納入經濟適用房的管理,到現在是政府主導建保障房,每個階段的政策都不一樣。”而2005年,當時冒以柴艷波之名申請的經適房,最終購房名單的確沒有進行政府公示。

  5月11日下午,柴艷波已向滄州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舉報房管部門失職造成她喪失經適房申購資格的不幸遭遇。尹學文告訴記者,目前事情還需要一些時間調查,看這其中是否存在著失職,柴艷波可恢復申購資格。

  小區裏的私家車

  柴艷波向檢查機關舉報後,有人跑來勸説柴艷波放棄追查,可以幫助柴艷波申請一套廉租房。柴艷波並不清楚對方的身份,該勸説者自稱是某電視臺工作人員。但柴艷波的想法很堅定,希望要一套有産權的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房,而不是廉租房。

  5月16日上午10點,在當地的廉租房小區——廣廈家園小區內乘涼的廉租住戶李玉蘭(化名)和陶秀青(化名)也在談論陳艷波的遭遇。李、陶二人都是低保戶,通過申請住上了滄州第一個廉租房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