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南京鼓樓原區長受賄獲刑11年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0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早報訊 南京鼓樓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徐蘇寧因受賄147萬餘元財物,日前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早報記者獲悉,徐蘇寧之所以案發並被判刑,是因其在城建拆遷中收受賄賂。

  據知情人士透露,曾在全國引發關注的“江蘇高院法官宿舍險遭強拆,31名法官狀告房産局”事件,就發生在徐蘇寧主政期間。當時負責“法官宿舍樓”拆遷的相關公司也正是涉嫌向徐蘇寧行賄的當事者。

  去年5月,仕途一直被看好的徐蘇寧突然被免職、雙規。經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0年,徐蘇寧利用職務之便,在城建拆遷過程中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66萬餘元,美元、金條、商場購物卡若干,小轎車一輛,合計價值人民幣147萬餘元。

  一位知情人士稱,在向徐蘇寧行賄的名單中,包括當年負責拆遷江蘇省高院法官宿捨得那家拆遷公司。該公司給徐蘇寧等官員每人辦了一張卡,“每過一段時間譬如一個季度,委託他人向這張卡裏打進一筆錢”。

  據介紹,案發後,徐蘇寧如實供述受賄事實,其家人積極退贓,涉案財物已全部追繳。李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