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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大亨杜雙華髮妻曝10年前被離婚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1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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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稱在自己不知情情況下法院作出判決 一方認為判決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關係已解除

  本報訊(記者 王巍(微博專欄))宋女士向法院起訴離婚,才發現自己的丈夫——鋼鐵大亨、胡潤上榜富豪杜雙華(專欄)早在10年前已于河北省衡水市中院與自己“離婚”。

  宋女士的離婚起訴被法院駁回後她提起上訴。今天上午,該案在一中院進行了庭前談話。

  9點40分,親自出庭的宋女士並沒有見到丈夫杜雙華。杜雙華的代理律師表示,杜雙華外出不能參加庭審。

  在舉證階段,杜雙華的律師出示的杜在河北的暫住證顯示,目前杜雙華婚姻狀況是離異。

  此前,宋女士于2009年向海淀法院提出與杜雙華離婚,後被海淀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理由是該離婚官司已經在河北法院審理,海淀法院不再予以審理。

  但宋女士上訴認為,河北的那份離婚判決書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的,目前該案進入再審已經中止。

  宋女士認為,該判決有錯誤沒有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的婚姻關係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説法”,因此要求一中院撤銷海淀法院的裁定,繼續對該案審理並作出處理。

  杜雙華的代理人則表示,河北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就同一事實和同一法律關係不能由兩家法院審理,海淀法院的裁定是正確的。

  ●上訴方説

  億萬富豪妻子

  “被離婚”10年

  2010年9月,鋼鐵大亨、胡潤上榜億萬富豪杜雙華的妻子宋女士向海淀法院起訴與杜雙華離婚。

  庭前調解時,杜雙華的代理人拿出了一張2001年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該判決書證明,早在10年前杜雙華和宋女士就已經被法院判了離婚。

  宋女士説,她不明白為什麼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法院判了離婚,而且長達10年被蒙在鼓裏。

  當事人“下落不明” 法院缺席判決

  衡水市中院的案卷顯示,2001年2月,杜雙華向他經常居住地的衡水中院起訴與妻子宋女士離婚。

  衡水市中院在杜雙華並未提交派出所、居委會證明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宋女士“下落不明”為理由受理了此案。

  隨後,法官到宋女士居住的小區,找了一個物業工作人員走訪,寫下了一份宋女士“已經不在此居住,不知道在哪兒”的筆錄。

  緊接著,法院就公告送達了離婚案的開庭傳票,宋女士未能到庭應訴。法院當庭缺席判決雙方離婚。

  訴爭房産 在北京根本不存在

  宋女士表示,自己的手機號一直沒變,就住在法官來訪的小區,戶籍地也可以接到郵件。但法院沒有通過這些方法聯絡她。

  記者發現,判決書中宋女士的名字寫錯了一個字;二兒子2007年變更的名字寫在了2001年的判決上;案卷中沒有當事人的結婚證、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案件中訴爭的和判決歸宋女士所有的財産均是朝陽區天龍東裏12號虎背口小區10號樓5單元的房屋。宋女士説:“這個地址在北京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