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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1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被訴涉嫌欺詐,中國一軟體企業被美國法院判罰6100萬美元
■涉案企業中華網軟體堅決否認涉及欺詐,並正在進行積極上訴
因被美國當地一客戶起訴涉嫌“引誘性欺詐”,中華網軟體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一家美國子公司羅斯系統近期被美國阿拉巴馬州地區法院判罰6100萬美元,這也是迄今為止中國軟體業在海外市場首次遭遇的“天價罰單”。對此,中華網軟體堅決否認涉及欺詐,並正在進行積極上訴。
起因
軟體銷售被訴涉嫌欺詐
中華網軟體是中華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屬下全資軟體子公司,公司于2004年以6890萬美元收購美國一家企業級軟體供應商羅斯系統。2009年8月,中華網軟體在納斯達克上市。
美國阿拉巴馬州陽光米爾斯公司在2005年購買了測試版羅斯ERP軟體,2008年,陽光米爾斯向當地法院起訴,稱羅斯系統在2005年的ERP軟體銷售和實施時存在欺詐,所出售的軟體無法正常運作。
2010年底,阿拉巴馬州富蘭克林縣巡迴法庭就訴訟案作出一審裁決,判決陽光米爾斯獲得總額達6100萬美元的賠償,其中包括16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和4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羅斯系統拒絕陽光米爾斯的指控,並隨後向亞特蘭大地區法院提起反訴,控告陽光米爾斯非法使用其軟體。今年4月27日,羅斯系統宣佈根據阿拉巴馬州上訴程序規則相關條款,已經向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提起一項動議,向法院申請降低其與陽光米爾斯訴訟案的保證金金額。根據當地法律規定,羅斯系統只有在繳納7700萬美元的保證金後,才能阻止陽光米爾斯收取賠償金。
回應
中華網軟體將尋求上訴
中華網軟體(中國)董事會主席余翔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事件的起因在於客戶的惡意訴訟,而公司起初對此類惡意訴訟並未全力回應。對方利用其在當地小鎮為最大僱主之一的影響力,在當地起訴,由當地組成陪審團,將一個23.5萬美元的軟體銷售案拔高成該州近年來最大的賠償金案件之一。”
據余翔介紹,陽光米爾斯于2005年購買羅斯系統的ERP軟體時,雙方約定購買的即beta版本。而在2008年法定訴訟期限屆滿前幾天,陽光米爾斯突然向法庭提起上訴。控訴主要是基於羅斯系統銷售人員使用的一頁PPT文件,該PPT文件展示了羅斯系統幫助其他客戶降低成本的一些具體數據,陽光米爾斯稱羅斯系統的軟體未能達到同等功效,涉嫌“引誘性欺詐”。
他表示,6100萬美元的罰金如實施將給羅斯系統帶來致命影響,可能直接致使其關門倒閉。公司近期向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申請減少保證金,目的就是要積極進行上訴,最終打贏這場官司。
分析
中國企業面臨全球化新壁壘
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小凡説,該起訴訟案對中華網軟體提出了過高的懲罰性賠償,近年來中國政府發佈了一系列鼓勵和支持中國軟體企業向國外投資的政策,而對那些已經或將要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來説,這則高額賠償案件可能是一個警訊,值得中國其他企業思考和借鑒。中國歷來積極引進外資並致力於保證公平的商務環境,因而造就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而阿拉巴馬州的判罰,並不利於當地的長期經濟發展,也可能影響其他中國企業在當地投資。
在上海律協信息網絡及高新技術法律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劉春泉看來,中華網軟體的此次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一些中國企業在進軍海外市場時,對當地法律環境可能並不熟悉,沒想到美國有懲罰性賠償制度,而一旦敗訴,企業可能會因此傾家蕩産或者遭受重創。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