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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6日 1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佈通知,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必須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執行“一房一價”政策。記者在廣州採訪中了解到,“一房一價”遭遇“執行縮水”,新政效果面臨“打折”。 2011年3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規定從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根據規定,開發商需要公開的資料包含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內面積、優惠折扣、每平方米單價、每套銷售總價、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超過30多項內容。另外,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後,各地開發商可自行降價,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
記者發現,廣州地區大部分樓盤執行“一房一價”的形式多是在銷售大廳的公告欄上張貼或是裝訂成冊供購房者查詢。但公示的內容多僅限于每套銷售總價、房屋面積等幾項信息,而沒有公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內容。
對此,廣州市房地産行業協會會長黃德文表示,目前各樓盤執行“一房一價”的方式不一,有些樓盤仍在“對付”。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巡查,規範樓盤執行“一房一價”政策。
家住廣州市的購房者劉芬女士説,開發商搞“一房一價”公佈的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還是有很大的差距,“我在看樓時發現,開發商標注的‘一房一價’不靠譜。在荔灣區看到一個樓盤,‘一房一價’公示價格居然高達5萬元/平方米,明顯高出周邊樓盤價格。而且説是標價,也就只標注一個房屋總價,對於購房者來説,沒有任何意義。” 劉芬女士説。
“開發商‘一房一價’的定價依據是什麼?公眾需要合理的説法。”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師袁瑾説。“以大學馨園為例,開盤的吹風價是每平方米1萬元左右,一期開盤價格達到每平方米1.7萬元,而現在二期開盤標注的價格是每平方米2.6萬元。開發商同時拿的一塊地皮,前後的開盤價格相差如此之大,為什麼?希望‘一房一價’能夠切實遏制開發商亂漲價的行為。”袁瑾説。
業內人士稱,“一房一價”意圖雖好,但執行的尺度模糊,建議調控措施還需“精準一些”。一方面,可與開發商的成本核算結合起來考慮,防止開發商亂報價;另一方面,還要嚴格審核銷售的利潤率是否在合理區間、價格標準是否與周邊樓盤的成交情況脫節等,達到遏制開發商隨意報價、擾亂市場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