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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官員稱鴿航購買中國新舟飛機手續合法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17: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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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雅加達5月14日電 (記者 顧時宏)印尼國企部長和交通部長日前均表示,鴿航公司向中國西飛集團購買新舟飛機的手續符合法定程序,並未觸犯國家法律。

  據此間《國際日報》14日報道,上述官員還指出,中國新舟飛機的質量和安全飛行程度,也比印尼慣用的美荷合製的富克飛機(Fok-er),或者印尼航天公司所製造的CN235飛機都更好。

  印尼國營企業部長穆斯塔法在雅加達對媒體説,鴿航公司購買中國新舟飛機始自2002年,共經過了6個階段。其中2架新舟已在2009年開始服役,所有購買及投入航班服務已按照預定的法律程序。

  所謂6個階段,首先是提出採購計劃;接著是醞釀成熟;第三是中方先供應2架新舟,並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給予利用。

  穆斯塔法部長説,第四個階段是評估價格,並在2005年至2006年期間修改購買合同。第五個階段是在2008年至2010年再次談判,為印尼方爭取更大利益;最後的階段才是正式購買。

  印尼交通部長農貝裏在同樣的場合也表示,政府決定購買新舟飛機已經過各種驗證,包括把新舟與同樣等級的飛機加以比較,結果證明無論在質量方面或者是在價格方面,新舟都要比富克飛機或 CN235飛機更為優越。由於新舟在性能方面如其飛行能力、飛行里程等各項質量方面都較優越,政府為新舟頒發了證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