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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線入股應叫停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11: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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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榮旺

  上市不足一月的閩發鋁業(002578.SZ)貌似很“堅強”。

  雖然如今破發潮涌,但閩發鋁業卻依然能以離發行價僅有0.02元之差保住了“金身”。其上市保薦人海通證券5014萬元的保薦承銷費也來得輕鬆,該筆費用佔公司實際募集資金59454萬元的8.4%。這相當於投資者每給閩發鋁業投入100元就有8.4元裝入了保薦人的口袋。

  除了得到大筆的保薦費,海通證券也沒忘賺快錢——火線入股閩發鋁業。

  就在上市前一年的2010年3月2日,閩發鋁業總經理兼二股東黃長遠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00萬股轉讓給海通開元,轉讓價款為 2790 萬元,折合4.65元/股。

  2011 年4月28日,閩發鋁業順利上市,發行價格為15.18元/股。通過該筆投資,海通證券再獲9107萬元的賬面收益,這又相當於閩發鋁業實際募資的15%。最終,投資者每投資100元給閩發鋁業,海通證券就可以獲得 23.4元的賬面收益。

  按照本次發行後稀釋的市盈率計算,閩發鋁業的發行市盈率高達54.2倍,這意味著閩發鋁業經過54.2年的努力盈利才能為投資者“還本”(不考慮公司擴張后的收益風險和資金利息)。

  券商火線入股既沒有給企業雪中送炭,也算不上錦上添花。他們的實際行為更像是“搶劫式”的利益輸送。

  再以閩發鋁業為例,海通證券投行部早在2009年11月18日就開始了進場調查,並在 11 月 27 日對閩發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項目進行了審議。之後才有了2010年3月2日的火線入股,在入股之後幾天的3月8日,海通證券就開始上市輔導和申請文件製作。

  國信證券旗下子公司國信弘盛火線入股中海達(300177.SZ)則更加“直白”。2009年2月,國信證券投行項目組人員對中海達進行了充分的盡職調查,之後的2009年 4 月,國信弘盛對中海達增資成為新股東。

  有意思的是,國信證券在立項審議情況的投行評議結論明確表述:經國信弘盛嚴格評審,已完成對中海達投資;同意推薦該項目 IPO 立項。

  由於目前A股公司上市前後股價變化巨大,擬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已經難免利益轉移之嫌,保薦人關聯公司入股就更難脫利益輸送嫌疑,更何況火線入股發生在公司投行部門入場之後。再者,關聯公司入股擬上市公司後,保薦人還能有效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作為仲介的保薦人執業標準和獨立性能不受影響?

  據業內人士透露,投行的保薦業務是無本生意,付出的費用只不過是保薦人員的高額工資和差旅費等,而得到的卻是數千萬元的真金;券商直投業務則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券商通過火線入股往往可以獲得上億元的利潤。因此一些大券商對一般的投行項目並不“感冒”,但對於能火線入股的保薦上市項目卻趨之若鶩。

  投行本是金融産品的提供商和投資價值的發現者,而不是偽劣産品的包裝者和掩蓋者。如果本位缺失,一心以暴利的直投為導向,投行難免會走入歧途。由於保薦人在IPO方面更專業,其掩蓋問題的技巧也更高超,關聯方火線入股後,保薦人更免不了袒護髮行人和掩蓋問題。

  事實也證明了以上觀點,據統計,今年不到3個月時間裏,就有9家上市公司出現了券商直投公司的身影。除了成立全資子公司,券商還通過合資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以募集産業投資基金的形式參與私募股權投資或火線入股。

  允許券商直投的目的原本是發揮機構投資者的價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現如今卻成了制度漏洞的投機客。

  事實上,投行高額的保薦和承銷費與其説是由發行人支付,不如説是來自公眾投資者的“捐贈”。而券商火線入股則不僅涉嫌利益輸送,還破壞了市場競爭的規則,同時也是二級市場的“吸血蟲”。當保薦和直投這兩個同具壟斷色彩並享有重重暴利機會的牌照合謀時,投機也就更加難免了。

  “搶劫式”的券商直投應立即叫停。

  中國經營報微博:http://weibo.com/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