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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周
來幾條小八卦:
李鴻章在北京有豪宅多處,後來又在上海買了一套花園別墅,作為禮物贈送給他的小蜜丁香。現在該別墅叫做“丁香花園”,是上海一景。
康有為在上海置業,坐擁別墅3套,都是幾進的大院落,其中一套位於當時的法租界,後來被一名猶太籍開發商買走,改建成一排一排的新式石庫門住宅,竟然住進去200多戶業主,可見佔地之廣。
抗戰前後,國民黨高官無一例外都在上海置過房産,其中蔣介石的別墅位於東平路9號,宋子文的別墅位於岳陽路45號,蔡元培的住宅位於華山路303弄16號。
上面提到的這些人,在上海置業的同時,在其他地方已經都有了房子。換句話説,他們名下的住宅至少都在兩處以上。
據解放後調查,在上海市區擁有1000平方米以上豪宅的業主,共有3000多個,其中又有160個業主的房産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他們分別是軍政要員、富商大賈和黑幫頭子,以軍政要員為主。
與此同時,絕大多數平民百姓都買不起房,甚至也租不起房。1927年上海市政府發佈《建設上海市中心區域計劃書》,開頭就説:“居住上海之人民,除卻少數以外,生活上所最感困難者,莫過於住居問題之解決。”1929年上海市社會局發佈調查報告,稱有36對夫婦因找不到合適的住處而離婚,還有198名男子因買房無望而自殺!
有些著名作家,像魯迅、茅盾、瞿秋白,收入都是比較高的,可是也只能租房,為了節省租金,有時候還不得不跟人拼租,十幾戶乃至幾十戶人家分租一所住宅是常有的事。舊上海住宅多為兩層小樓,樓梯側面往往要隔出一小片空間來,弄成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小房,叫做“亭子間”。瞿秋白租過亭子間,魯迅也租過。大家可能記得魯迅給住處取名“且介亭”,“且介”是半個租界的意思,“亭”就是亭子間。
作家能租亭子間,還算是比較幸運的,收入比較低的群體連亭子間也不敢租。那時候,在租界附近租一個亭子間每月要花15塊大洋,還得另給二房東小費,而一戶工人全家月收入才26塊大洋,哪怕四五口人擠一個亭子間,也得開銷掉大半個月的收入,剩下的錢連吃飯都不夠了。所以工人一般不租房,廠裏不提供宿捨得話,他們就自建簡易房。截至1948年年底,上海有100多萬人住在自建的簡易房裏。他們的簡易房蓋在垃圾場上、化糞池邊、臭水溝旁,用草席和破船搭建,房間黑暗,地面潮濕,蚊蠅遍地,瘟疫四起,同時還得經常面對警局的處罰和市政的拆遷。
在民國後期,尤其是抗戰以後,房荒發生在每一個大中城市,上海、北京、天津、廣州、漢口、杭州、昆明、寧波……無一不在鬧房荒。1946年12月21日,《時事公報》第二版刊載評論説:“現在各處都鬧著房荒問題,而愈大的都市則愈甚。”説的正是實情。而1944年6月23日《新民報》刊載張恨水的文章:“所謂房荒,只是荒了大多數人,卻有極少數人反有房多照顧不過來的痛苦。”説的更是實情。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貧富貴賤,此事古難全,沒錢的租亭子間,住貧民窟,有錢的買豪宅,理應如此。但問題在於,很多有錢的不必去買,豪宅就能自動上門。譬如李鴻章,他送給小蜜的花園別墅,其實是老部下送給他的賄賂;康有為在上海買那麼多房,所花鉅款居然是海外僑胞和國內同仁的捐贈——大夥把錢交給他,讓他去考察憲政的,他卻先拿出一部分給自己弄了個狡兔三窟;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官僚去上海接收“逆産”,順便用強權霸佔了很多本來應該發還給老百姓的房産,大大小小的房子都被他們按級別瓜分了,官越大,佔的房子越多,住不完就租出去。他們獲得房子之易、靠出租和倒賣空房獲取暴利之多,簡直超過現在貪佔經濟適用房的大小幹部。
李開周,專欄作家,著有《千年樓市》、《食在宋朝》、《祖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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