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房齡差13年仲介返一半仲介費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0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

  本報訊(記者劉薇)因所購房屋的建成年代與居間合同約定的相差13年,買房人高某將房屋仲介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令仲介公司返還一半的仲介費。

  2008年3月,高某通過仲介公司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並辦理了過戶。後來,他發現該房屋實際建成年代是1980年,而他與仲介簽訂居間合同約定的擬購買房屋建成年代為1993年至1998年,二者相差13年。高某隨後起訴要求仲介返還全部仲介費並賠償損失。

  仲介辯稱,簽合同之前,公司安排高某查驗房屋,高某確認無誤後才簽的合同。作為仲介方,其對房屋建成年代的信息只來源於原房主,如有虛假,應由原房主承擔賠償責任。

  案件審理期間,高某就房屋房齡相差13年而導致的折舊損失向法院申請評估,但評估機構分析後認為評估無法進行,無法確定高某的損失。

  市二中院認為,仲介公司在完成居間活動過程中存有瑕疵,但其促成高某與原房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完過戶,故酌情判令其返還高某一半仲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