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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經適房配建公租房比例翻倍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1日 2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視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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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鄭州市新批經濟適用房項目在辦理土地劃撥手續時,要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配建比例從10%提高到20%,並且保障房建設將與領導績效考核挂鉤。

  □經濟視點報記者 姬萬里

  5月3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規定:2011年新批經濟適用房項目在辦理土地劃撥手續時,要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配建比例從10%提高到20%,並且保障房建設將與領導績效考核挂鉤。

  同時,要求加快建立居民家庭收入審核系統,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民政、財政、公安、工商、稅務、金融、證券和住房保障等多部門信息共享。基層公安部門將直接介入經濟適用房申請者的戶籍審核。

  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加大

  在國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背景下,2011年省政府給鄭州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54429套,而鄭州市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力爭完成6萬套的目標任務。同時,優化保障性住房結構,大量減少經適房,大幅增加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

  大幅提高公租房在經適房中的比例,顯示了鄭州市政府對於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決心和信心。

  鄭州市市委書記連維良就曾公開強調:鄭州市將進一步增加公租房建設比例,重點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環境,要切實加強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廉政建設,誰用保障性住房謀私利,要從重從快追究。

  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大勢所趨,同時也是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點。

  鄭州市房管局副局長賀明理表示:“今後新批經濟適用房項目在辦理土地劃撥手續時,要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配建比例提高到20%,轄區內廉租住房建設任務尚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配建比例提高到20%,已完成廉租住房建設任務的,按2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公安部門將參與資格審核

  從2008年的北文雅經適房小區事件,到2009年須水鎮經濟適用別墅事件,鄭州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逯軍已經在老百姓的記憶中淡忘,但是在經適房建設和申購過程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卻是抹不去的傷痛。

  在申購經適房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諸多的暗箱操作,造成經適房難落地,等待時間長。“政府正在協調建立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將來鄭州市房管、發展改革、建設、財政、國土等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開通綠色通道,進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聯審聯批。”鄭州市房管局副調研員夏衛英錶示。

  民政、財政、公安、工商、稅務、金融、證券和住房保障等多部門的介入和參與,也將增加保障房開發、申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據悉,鄭州市將建立經適房資格認定戶籍核查機制。對已經核發購房資格證和已審核上報家庭,由公安部門對戶籍進行重新審核,凡核查確認提供虛假戶口或戶籍不滿3年的家庭,一律登出購房資格證,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購買經適房。

  同時,記者在公安戶籍部門了解到,對新申請經適房資格的家庭,由轄區派出所進行戶籍資料核查,確保申請家庭戶籍、身份的真實性。

  央企或將參與保障房建設

  5月3日,國資委通知要求央企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這是自去年央企遭“退市令”後,首次明確要求央企爭取多種途徑參與地方保障房建設。

  一方面是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一方面是亟待完善的保障房建設體系。對於被要求參建保障房的央企來説,頗顯糾結。

  以目前樓市調控所處的關鍵節點看,央企的態度非常關鍵。老百姓和利益集團,到底該站在哪一邊?這顯然是在考驗央企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就在人們紛紛議論央企退出房地産的節奏過於緩慢時,央企涉足保障房建設的腳步同樣緩慢,投機性的一面被央企演繹得淋漓盡致。

  國資委要求央企進入保障房領域,很可能是對允許其再次進入房地産的一個暗示,而參與保障房建設只是一個前提條件。

  “國資委要求央企去參與保障房建設,實際上反映了保障房資金可能遇到了困難。”鄭州一位央企高管對記者説。

  那麼,到底誰該來承擔保障房的建設任務,房地産央企是否應該成為保障房建設的主力軍?

  河南省社科院有關專家表示:“保障房的平均利潤率雖然在5%左右,但利潤很穩定,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完全可以做到名利雙收。在參與保障房建設中,把改善老百姓居住條件放在第一位,才是擁有萬億利潤的央企施惠於民應有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