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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遺址建豪宅凸顯地産開發和文物保護衝突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22: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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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皇城遺址建豪宅凸顯中國地産開發和文物保護衝突加劇

  新華網杭州5月10日電(記者 章苒、屈淩燕、馮源)杭州南宋皇城遺址之上,一個豪宅樓盤竟在未獲得施工許可的情況下開工了一年多。儘管當地部門10日認定該項目為“無證施工”令其停工,但是中國高歌猛進的地産開發與這個文明古國地下珍貴文物的保護之間的衝突卻日益引起擔憂。

  “地處杭州城市中心,原南宋皇宮內,比鄰即將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的西湖,坐倚名勝遍佈的鳳凰山,是南宋皇城遺址保護區內唯一齣讓的住宅開發用地……”

  這是綠城西子房地産有限公司對禦園項目的自我介紹。這份樓書恰恰泄漏了“天機”。以杭州古都文化研究會會長、杭州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林正秋、國家註冊規劃師周復多為首的七名學者指出,這個地塊正是位於南宋皇宮太子東宮所在,在國家級文保單位上面動土,是不折不扣的“違法施工”。更為觸目驚心的是,在施工過程中還不時挖出南宋皇宮的建築構件,如寶相花紋方形地磚、雲龍紋石雕門廊殘件……

  杭州市文物考古所副所長、南宋臨安城考古隊副隊長唐俊傑研究員介紹,2008年,他們開入“綠城西子杭州禦園”地塊,進行了三個月的發掘,但是這一地塊在五六十年代曾作為國家儲備糧庫,對遺址破壞嚴重,只發現了一小段夯土城墻。所以他們得出結論,這個地塊已經沒有保護價值。

  正是依據這一考古結論,2009年8月18日,杭政儲出〔2009〕29號地塊還是被公開出讓,浙江西子房産以7.7億元拿下該地塊,折合樓面地價24295元/平方米,成為當時杭州“新地王”。

  那一年,杭州出讓土地金共1200億元,位居全國之首,成為當年“地王之王”。

  也正是基於這一結論,杭州市規劃局向該項目頒發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儘管規劃局至今沒有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是有恃無恐的開發商已經公開動工一年多時間。記者在現場看到,地基已經挖到地下十米,而南宋歷史遺存一般是在地下四米左右的地方,破壞已經造成。

  這個項目遭到公開質疑後,杭州市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園文局)文化局副局長童國亮承認,禦園地塊是否屬於南宋皇城範圍,學術界是有爭議。在爭論不休的情況下,園文局作了一個結論,把禦園地塊排出在外。

  “學術界沒有爭議,是學術界跟政府、開發商之間有爭議。”周復多説,“退一步説,就算有爭議,為什麼輕易採納了對土地出讓有利的結論就算有爭議,為什麼沒有開過專家論證會,就急急忙忙把地賣了”

  林正秋等學者們認為,史書記載得非常清楚,南宋皇城遺址就是北至萬松嶺,東至鳳凰山,南至苕埽灣,西至中河這麼一個大致的範圍。禦園項目正好處在南宋皇城遺址範圍以內。而2000年杭州市的《西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明確規定了南宋皇城遺址範圍,禦園的項目就在這個範圍之內。

  “地産商看中這塊土地的商業價值,再正常不過。”林正秋説,“讓人擔心的是在管理部門的價值標準中,到底是賣地重要,還是文物保護重要,這將最終決定是古代文明為現代建設讓路,還是現代建設為古代文明讓步。”

  事實上,在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房地産開發潮中,城市開發與文物保護屢屢衝突,今年4月份,河南省建於春秋戰國時期,距今3000年的舞陽故城遺址遭遇房産商擅自破土建設。

  北京市近期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儘管文物保護法對工程文物勘查有明文規定,但是2007年、2008年兩年,北京市涉及土方施工的4191個新開工項目中只有2.3%進行了考古勘探。

  在曾被列為“2001年度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的浙江蕭山跨湖橋遺址,大量地下文物因附近磚瓦廠取土被破壞,隨後出土的“迄今世上最古老獨木舟”,也僅剩殘留的半條。

  現行的文物保護法規定,在進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的時候,建設單位要事先會同主管部門“進行文物的調查或勘探工作”。針對這一法律,各地制定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這些明文的法律規定幾乎淪為一紙空文,因為規定都只是提出“應當”而非“必須”進行勘探。

  有關專家指出,當前城市開發建設中“唯經濟論”的思想已經對中國的文物保護造成極大的傷害,必須用強硬的手段徹底解除工程建設過程中對珍貴文物的破壞,而這需要國家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建設部門等相關單位的通力合作,並需要在立法上進行嚴格限制。

  “我們的城市豪宅何其多,但是七八百年前的遺存哪怕是片瓦也不可複製。”一名杭州網民評論説,“別弄丟了那些萬幸留存至今的皇宮柱墩,當然也別讓它成為贗品式倣古建築上的一個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