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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稅局官員受賄186萬受審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1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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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地稅局原副處長彭英斌,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和多個公司在政府採購招標、工程結算等方面謀利,先後三次收受賄賂共計186萬元人民幣。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0日公開審理了此案。

  現年51歲的彭英斌在法庭上,對收取的三筆賄款供認不諱,並承認了公訴機關的全部指控。他説,之所以犯罪,主要是心中存有貪念,看到周圍人掙了大錢,心裏不平衡,一時糊塗就犯了錯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彭英斌于2005年間,在擔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檔案館工程甲方代表期間,利用負責工程監督、協調的職務便利,為北京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及結算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王福增送予的人民幣40萬元。

  有了第一次受賄,彭英斌的膽子變大了。2005年至2009年間,他在擔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期間,利用負責審計結算、政府採購等的職務便利,在政府採購招標及審計結算過程中,為北京兩家公司提供幫助,並分兩次收受這兩家公司項目負責人鍾小春送予的人民幣49萬餘元。同時,他還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採購、招投標等過程中提供幫助,分多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裏大偉送予的好處費人民幣97萬餘元。

  彭英斌還承認,在2008年前後,北京市地稅局準備發行地稅票以紀念2008年奧運會,由於前兩版稅票造價過高,費用高達700萬元,稅務局最後決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發行。由於他的推薦,一家資質不達標的企業中標,並印刷了上千萬的發票。

  彭英斌在法庭上説,他平時喜愛收藏古玩,所收受的186萬元賄款,一半用於購買價格昂貴的紫砂壺和古玩,其他部分則被他吃喝玩樂了。

  彭英斌的案子,與他的上級、擔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巡視員任依娜的受賄案有著關聯。2007年,任依娜接受航天信息公司代理商——王某和劉某的請托,向下屬彭英斌打好招呼,為航天信息公司在招投標中中標提供幫助。當時,彭英斌在招標小組具有決定權,他幫助了該公司順利中標。

  任依娜因受賄550余萬元,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成為北京地稅系統窩案中,首起量刑為無期徒刑的案件。

  除了任依娜受賄之外,北京地稅系統還查出多名地稅官員受賄窩案。2010年5月,任依娜被“雙規”後,三四個月內,北京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市地稅局副處長彭英斌、原運營維護中心主任刁維列等接連被查。

  據了解,王紀平、刁維列等人相關案件還在調查中,具體案情均未對外界公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