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層層轉賣成為牟利商品 三千業主信息曬上百度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12: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商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華社上海5月9日電】經過6次層層轉賣,上海14個小區3000余名業主的個人信息,赫然在百度文庫的網站上“被公示”。日前,上海警方破獲了一起在網絡上非法買賣、洩露個人信息的案件。記者對這起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個人信息洩露的背後,依舊有非法網絡公關的影子,更有一條商業公司不良員工、非法網絡公關人員組成的“信息販子”和“流量至上”的無德網站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 層層轉手,3000多份私密信息成牟利“商品”

  今年3月,家住上海浦東新區菊園小區的王女士發現陌生人打來的推銷電話特別頻繁。更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來電者對其家人的姓名、年齡、職業等信息都瞭如指掌。在朋友的提醒下,王女士在互聯網上進行了信息搜索,驚訝地發現:包括自己在內的上海14個居民小區3000余名業主的個人信息都被挂在了百度文庫中。

  上海市公安局在接報後迅速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全面調查。經初步調查,警方發現案件中有關業主信息是由一個名為“zz6394141”的網民于2011年3月上傳的,其中涉及匯賢居、匯金公寓、黃金豪園、菊園等14個小區。

  誰是“zz6394141”?警方很快鎖定了他的真實身份。陳某,男,22歲,上海某商業廣場銷售部員工。到案後,陳某交代,之所以上傳這些信息是為了與自己職業圈內的朋友進行交流,並提高自己在網站內的用戶級別。

  據偵查,陳某上傳的大部分信息是以200元的價格從一個網名為“歐陽建鋒”的男子楊某手中買來的。而這個“歐陽建鋒”又是以1200元的價格從網民“上海快貨”處購得這些信息。根據線索,警方抓獲了“上海快貨”趙某,並在他的電腦中發現了大量公民信息。經偵查,這些信息中的大部分數據來自辛某及其“上家”劉某。

  劉某竟然還不是最終源頭!到案後的劉某交代,其所持有業主信息係以6000元的價格從浦東新區某樓盤銷售中心處購得。經偵查,該售樓中心銷售員張某(女)有重大作案嫌疑,後於4月20日被抓獲。自此,警方最終查明了洩露業主信息資料的源頭。

  張某交代,劉某曾主動詢問其能否買到樓盤業主資料。張某認為有利可圖,便利用職務之便取得了部分業主資料,並委託其朋友出面與劉某進行交易,以逃避偵查。交易後,張某非法牟利人民幣6000元。

  目前,張某、劉某、辛某、趙某、楊某、陳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環環相扣,三雙“黑手”傳遞非法利益鏈

  事實上,近年來個人信息“被公開”的不法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家庭新置了房産,推銷裝潢材料、傢具家電的電話就紛至沓來;剛成為一個新股民,手機就收到了形形色色的薦股短信……

  通過上海破獲的這起典型案件可見,個人信息網上泄密的背後,是一條商業公司員工、無孔不入的“信息販子”和“流量至上”的網站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

  “利益鏈的第一環往往在於電信、物業等大型公司內部環節監控失控,使得員工輕而易舉地接觸到用戶個人信息,造成信息倒賣氾濫。”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主任遊閩鍵分析認為。

  個人信息泄密利益鏈的第二環,在於各個倒賣環節的“信息販子”,也就是一些非法的網絡公關公司或個人。“現在社會上有些人為了開拓自己的‘業務領域’,甚至專門收買、竊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成為所謂的‘專業戶’。”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院長丁壽興告訴記者,由於個人信息在商業社會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一些個人往往會為了牟取暴利,頂風作案,將公民個人信息資料出售牟利或者洩露給他人,甚至形成公司化、規模化運作方式。

  個人信息“被上網”之後,為何一些網站遲遲不見刪除?這就牽扯出了利益鏈的第三環——“流量至上”的無德網站。“一些網站自恃是大公司,不怕打這樣的官司。它通過流量能賺到大量的廣告費,而輸掉官司也不過賠償幾千元錢。”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劉春泉説。

  步步設防,加大司法懲處力度是關鍵

  申請房貸、車貸時填寫個人信息以便確認身份;參加課程培訓時留下電話號碼方便聯絡……這些都是現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公民不可能因為害怕被別人騷擾而因噎廢食。專家表示,主管部門必須有所作為、依法頂格處罰,要讓涉嫌違法違規的個人、網站“喊疼叫痛”、得不償失。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海英認為,可以借鑒國外的公益訴訟機制,有效解決個人力量分散難以有效保護網絡隱私權的難題。在國外,涉及環境保護等公益事業,通過相關部門啟動對侵權者的公益訴訟,使涉及多人的權利得到保護。而網絡隱私保護也可以啟動公益訴訟機制,把個人權利維護上升為公益行動,避免個人和法院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