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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都市快報
本報駐溫州記者 甘淩峰
夥同他人偽造房産證,然後拿到自己所在的銀行去抵押貸款,經辦人也是自己。溫州某銀行塘下支行信貸員黃易(化名)內外勾結,憑一紙假房産證就順利從銀行裏貸款7次,共貸出了1600多萬元。
昨天,記者從瑞安檢察機關獲悉,黃易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已被批准逮捕。
虛構的房産證也能貸到款
今年31歲的黃易在銀行工作了六七年,是老信貸員了,也是客戶經理。
2008年,黃易認識了陳爾(化名),交往密切。陳爾曾向一典當行借款8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由黃易做擔保。
陳爾還不出錢,典當行便向擔保人黃易逼債。經過商量,兩人決定利用黃易工作上的便利,由陳爾偽造房産證、土地證和抵押證向銀行申請貸款。
去年5月28日,黃易和陳爾一起來到溫州火車站附近偽造了證件。隨後,陳爾以家電公司的名義向黃易所在銀行申請貸款,黃易發放貸款600萬元。
600萬元輕鬆到手,嘗到甜頭的兩人一發不可收拾。據警方調查,截至案發,黃易7次向陳爾發放貸款,總計1652萬元。
據了解,黃某是在該銀行整改期間作案的。由於此前的另一起重大金融案件,該銀行“風險控制”能力受到銀監部門質疑,被勒令整改。
該案件的主角是該銀行梧田支行原副行長林曉雅。2006年,林曉雅以委託理財之名吸收客戶資金,但錢並不存入銀行。她利用支行副行長的職務便利,私蓋公章,與客戶簽訂了虛假的委託貸款合同。
林曉雅先後騙取30余名客戶8000多萬元鉅資,用於炒作外匯,並虧損殆盡。
存貸款考核指標之痛
黃易所在銀行是溫州本土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成立於1998年,短短10多年資本總額已超42億元,員工2000余人。2008年曾計劃上市。
據業內人士分析,這樣的地方性商業銀行,為了快速發展,普遍對一線員工以及網點負責人設有存貸款指標。地方商業銀行問題頻出和這個有很大的關係。
“將儲蓄交給林曉雅,是因為她一直在為完成銀行考核指標拉存款。”林曉雅案件中,一名資金受損的銀行客戶曾表示,他以為林曉雅是給銀行正常拉儲,沒有懷疑。
而員工能拉來存貸款,銀行自然“饑不擇食”,放鬆了審查。
去年年底,“齊魯銀行案件”涉案人員通過偽造存單等金融票證作為抵押物,向齊魯銀行多次騙取信貸資金,市場稱涉案資金或達10億。
對此銀監會指出,地方性商業銀行擴張過快,導致內部風控機制存在空白區。今年4月開始,銀監會將限制地方性商業銀行跨區經營,並把內控機製作為重點檢查項目。
銀行承認存在漏洞
該銀行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也承認,他們“在制度和管理上確實有漏洞”。
據他介紹,按照規定,申請住房抵押貸款時,首先由信貸員承接業務,進行登記,然後由主管經理審查。“但由於房管部門沒有查詢房産證真偽的電子平臺,銀行也不可能每次把一大堆房産證拿到房管部門去審查,所以一般經理自己看看覺得沒問題就算了。”
形同虛設的審查過程,使得黃易和陳爾在街頭製作的假房産證和土地證也能通行無阻。
案件發生後,該銀行決定痛定思痛,準備加強制度建設、執行力監督,以及職業道德教育。他們也建議房管部門能建一個查詢平臺,以方便相關證件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