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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江蘇現代投資總經理被罰5年市場禁入
早報記者 忻尚倫
中國證監會昨晚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哈爾濱大富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簡稱大富投資)和哈爾濱新思路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簡稱新思路投資)違規薦股的行為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江蘇現代資産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簡稱江蘇現代)總經理丁伯康處以5年市場禁入。
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富投資和新思路投資在2009年1月份至4月份,分別於上海證券報等媒體上對64隻滬市個股和35隻深市個股進行了107次推薦。部分個股被兩家諮詢公司先後推薦或被同一機構先後兩次推薦。但大富投資和新思路投資未按規定保留對外發佈的薦股報告的原文。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第28條關於“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應當將其向投資人或者社會公眾提供的投資諮詢資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的規定,證監會認定兩諮詢機構違反了《證券法》和《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決定對大富投資、新思路投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另外,江蘇現代在2009年3月報送給江蘇證監局的《江蘇現代訂戶總名單》(簡稱《訂戶總名單》)中稱,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江蘇現代有客戶137人,收取諮詢費219.7804萬元。但調查發現,江蘇現代在此期間實有客戶2550人,收取的諮詢費總金額為3758.7419萬元。證監會認定江蘇現代存在重大遺漏,情節嚴重。
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江蘇現代以與他人利潤分成的方式,由他人經營、管理證券投資諮詢業務;並違規利用公司員工個人的銀行賬戶向客戶收取證券投資諮詢服務費1032.8萬元;且産生大量投訴。
證監會稱,鋻於丁伯康對江蘇現代的違法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認定丁伯康為市場禁入者,5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