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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8日 16: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商報
據中國經營報消息 沒有了“牛肉膏”、“瘦肉精”、“檸檬黃”等食品添加劑,我們的食品環境就安全了嗎?在杭州家樂福涌金店購物的黃女士一個細心的發現回答了這個問題:2011年4月30日去買東西,竟然買到了生産日期是2011年5月1日的産品!
黃女士不知道,在經銷商的隨意修改下,她可以在超市裏買到任何生産日期的産品,因為除了超市的例行檢查外,市場在食品的生産日期這個環節上基本無有效的監管。
生産日期重新印
在深圳市平湖鎮上木古寶來工業區金力工業園,一家名為深圳市集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的倉庫裏,工作人員異常忙碌。一名工作人員邊和同事説話邊從一堆貨物中拿出一瓶蜂蜜,“這批貨是不是去年改的那批?又沒賣出去啊。你明天也別想早走,又有幾件貨回來了,都得重改。”
工作人員所謂的“重改”就是為貨物更改生産日期。這所倉庫共7個工作人員,其中有2個專門負責為退還貨物更改生産日期。消費者不知道的是,這些更改過生産日期的過期食品堂而皇之地進入了廣州的家樂福、沃爾瑪、百佳、Tesco(特易購)、天虹、新一佳等大型超市。
在這個大約20平方米的倉庫裏,堆滿了各式食品,一台小型打印機不停地在一包包名為“鄉村粗糧”的麵食上打印著日期,日期統一為“合格2011/04/15”。
在“鄉村粗糧”的旁邊是另一堆麵食,部分外包裝已被拆除,工作人員正在忙碌地把沒有碎的面餅分揀出來,重新裝入一個新的包裝袋。也許是覺得色澤有異,一個工作人員將一塊面餅拿到鼻子前聞了聞,猶疑了一霎,他還是將這塊面餅放入了新包裝袋內。
記者在倉庫內發現了此批面餅的舊包裝袋,上面印刷的生産日期是2009年10月,其保質期是18個月。按此計算,産品應該到2011年4月過期。而重新打包封口後的食品,生産日期都被統一更改為2011年4月25日。
順著內部人士的指引,記者來到了倉庫內堆積最多食品的區域——廁所邊,一箱箱各類型的食品無次序地堆積著,其中有麵食、龜苓膏、醬油等等。外包裝上無一例外都沒有生産日期。
廠家與經銷商合謀
“這種情況在國內並不罕見,也並非僅僅集味佳一個品牌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長期為食品企業做物流配送的人士向記者介紹。“業內經常會出現配送一箱貨物,另外再附帶額外包裝標簽的情況。”
“如果貨物銷售不佳,過了銷售期,廠家又不願意接受退貨時,經銷商會要求廠家再寄送外包裝。”該人士表示,這其中經常出現重新打印生産日期的事情。
“通常廠家都會裝作不知情,但有些廠家乾脆直接參與。”集味佳已離職的員工張松表示。每次有需要,廠家都會送一些已經打好日期的瓶套子過來。“還有一個名為蓬盛橄欖菜的産品,廠家的業務員會來到東莞,教我們怎麼改,甚至親手去改日期,廠家也會送來包裝紙和塑料套子。”張松告訴記者,這種廠家協助經銷商改日期的,貼好後根本無法分辨。
過期食品進超市不難
據記者了解,過期的食品上各大超市的貨架並不困難。許多大型超市,只要給足上架費,基本就可以上架銷售。例如2010年集味佳與Tesco簽訂的合同就明確産品的合同扣點加上各種費用是29%。也就是每賣出一件産品,超市可從中分得29%的利潤。
另一方面“只要進了超市,下貨架的可能性就很少”。張松告訴記者,一些超市基本上不管産品的銷量,甚至會一兩年才清理一次不好賣的産品。這就形成了一個怪圈:貨物不好賣——退貨——修改生産日期——再上架。張松表示,這些貨品究竟修改了多少次生産日期,估計連負責修改日期的員工都不清楚。他曾看到一份公司內部文件,當中就講到處理2008年已經過期的榨菜,改了以後送出去還有可能退回來,“退回來後就已經不知道什麼時候生産,不知道已經改了多少回了”。
碰到超市需要廠家提供驗收證明的,如果某些廠家不能提供今年的質檢,他們會把往年的質檢報告掃入電腦,然後用軟體修改日期後再提供給商家。而商場收貨一般只檢查數量以及生産日期是不是新的,一般一個産品只看一瓶,也不會對比著看。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反映,集味佳這種將産品改日期後再進超市的行為,超市很難發現。
對過期食品缺乏法律規定
“我國食品的所謂保質期實際上是廠家的一個承諾。”香港華富嘉洛證券的食品分析師黃慶豐稱,從法律上説,如果消費者在食品保質期內食用産品,出現危害可以要求廠家賠償。更重要的是我國法律對於過期食品的去向沒有明確規定,僅要求銷售者如實記錄食品的保質期和銷售日期,如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這種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監管不力,導致了過期食品退貨機制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