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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8日 09: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3月份以來,我國多地出現淡季“電荒”現象。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預警,今年大部分地區電力供需形勢偏緊,預計夏季高峰期華東、華北、南方供需缺口較大。有專家表示,電煤供需矛盾是造成此輪“電荒”的根本原因,解決問題的根本措施是上調電價。
讓我們且跟著專家的思路來分析“電荒”的端倪。業內人士表示,“從市場需求角度來説,今年正值“十二五”開局之年,投資項目增多,同時“十一五”末因國家節能減排政策而放緩的項目目前有一定的釋放,另外,第三産業及居民用電的增長速度加快也導致電力短缺;從供給角度來講,根本的原因是電煤短缺,還有今年水電發展不暢。”事實上,這裡的“電煤短缺”,並不是真正的“供給不足”,而主要是因為“火電利潤近乎于零”,發電企業不願意買媒發電。
那麼,火電利潤為何“近乎于零”?國際油價不斷攀升帶來運輸成本的增加,使電煤價格直線上升,而發電企業賣給電網的電價卻不變,其利潤空間很小,甚至“近乎于零”,這樣,一些發電企業自然會少發電或者不發電。其實,在發電企業的“上網價”和用戶的“銷售價”之間,有一個差價,這個差價由中間的電網拿走。根據電監會2008年度《電價監管報告》顯示,2008年的平均上網電價為360.34元/千千瓦時,而平均銷售電價為523.10元/千千瓦時,其差價是162.66元/千千瓦時。電網在成本微乎其微的情況下,獲得超額利潤。
可見,電力行業內部的體制結構不合理,利益分配不均衡,“電荒”實質上源於內部利潤“掐架”。如果僅靠專家所説的上調銷售價格,發電企業還是沒有積極性。目前較合理、見效較快的解決方案,是上漲上網價,保持銷售價,讓發電企業有利可圖,降低“中間商”的獲利水平。
電網獲得鉅額利潤已是眾所週知的事實,媒體也不時爆出安徽電力公司一擲3760萬元為其300名副處級以上幹部配備自駕公車的類似新聞。其高管享受著高額薪酬,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加上工資外收入、職工福利,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作為壟斷企業,不能只要權力、利益,責任卻要全社會的消費者“埋單”。所以,在當前發電企業生産成本上升情形下,電網企業完全可以,也有責任,通過適度降低自身利潤乃至高管與職工收入水平的途徑,適度上調上網電價,可以取得“一石三鳥”的功效,既促進電力供應,避免增加企業、居民經濟負擔,造成物價水平進一步上升,還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當然,要告別年年“電荒”“逼宮”漲價的現象,這也只是權宜之計,長遠更根本的方法,還是要深化電力行業的改革,理順機制,平衡利益,化解多重矛盾,轉變發展方式,把壟斷企業獲得的超額利潤,多一些投入到太陽能、風力和潮汐發電等安全、清潔的能源上,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格局,而不是時不時地製造出“漲價”的新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