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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報評住房月支出111元:統計應強化公眾意識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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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條“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消息稱,國家統計局公佈2010年國民經濟核算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統計結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佔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別是食品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類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娛樂服務類支出136元以及衣著類支出120元。而住房支出僅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對於這一消息,許多網友質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數字太低,與個人實際感受不符。111元是怎麼得來的?如何看待111元這個數據?為何與網友實際感受有差距?

  111元怎麼得來的?

  在城市房價居高不下的當下,“111元”這個與住房挂鉤的數字引發網友廣泛質疑。“北漂”舒陽就表示,自己在京打拼多年才在北京四環邊的金海國際小區安家,為了這套百餘平方米的房子,夫妻倆每月要還房貸4000多元,超出“111元”數十倍。

  對於舒陽等人的質疑,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發表文章説,現行統計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電燃料費、住房裝潢支出、維修用建築材料支出、租賃房租、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和維修服務費等。而公眾最關注的購建房支出以及自有住房虛擬租金並未包含在內。

  王有捐表示,城鎮居民居住支出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取得。國家統計局在全國範圍隨機抽選了65600戶城鎮居民家庭,通過日記賬方式蒐集資料。按照記賬要求,只統計實際發生的現金支出,比如居民實際支付的房租、水電費、物業費等現金支出。

  如何看待111元這個數據?

  即便不包括購房等費用支出,“111元”這個數字在很多網友看來也偏少。

  對此,王有捐強調,首先,“111元”是一個人均居住支出數。在研究居住支出時,通常以家庭(戶)為單位,如果按戶計算,2010年城鎮居民戶均月住房支出為320元。

  其次,這是一個全國平均數,它綜合了不同地區、不同城鎮、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分地區看,東、中、西、東北城鎮居民戶均月居住支出分別為375元、278元、267元、286元。分城鎮規模看,地級以上城市戶均月居住支出339元,地級以下城鎮戶均月居住支出272元。分收入五等份組看,從最低收入組到最高收入組城鎮居民戶均月居住支出分別為:193元、254元、296元、338元和534元。

  今年1—3月,北京被調查的5000戶城鎮居民人均家庭總支出為7161元,其中人均居住支出為344元。來自國家統計局呼和浩特調查隊的統計數字則顯示,2010年,呼和浩特市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支出為每月142元。

  為何與實際感受有差距?

  記者調查發現,根據住房性質的不同,調查對象對“111元”這個數據的感受也有所不同。

  34歲的杜彬是雲南省文化廳工作人員,目前跟朋友合租在昆明二環內曙光小區一套約50平方米的房子裏。杜彬算了一筆賬:每月房租總共1000元,他負擔500元;水電煤氣費、垃圾清運費、物業管理費等每人每月約200元。舒陽則告訴記者,每年的取暖費3000元、物業費3000元、水電燃氣費4000元左右,算下來,人均每月也超過400元。他們都認為人均住房支出“111元”這個數字偏少。

  相較而言,北京市朝陽區居民魏姐的住房支出情況更貼近“111元”。魏姐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房子屬於福利分房。目前比較固定的住房支出為每年衛生費36元,每月水電費200多元、煤氣費20多元。由於是單位小區,不用交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據此計算,她家每月的人均居住支出為八九十元。

  對於公眾的疑問,王有捐説,“111元”是租房戶和自有住房戶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數。2010年,在調查樣本中,自有住房戶比重超過80%。

  對租房戶而言,住房支出較大,除支付房租外,可能還要支付水電費、物業費等。但自有住房戶不同,他們不需要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電費、物業費等。由於調查樣本中自有住房戶佔絕大多數,因此,將兩類住戶綜合在一起,計算城鎮居民的人均居住實際支出就與人們的感覺有一定差距。

  編後

  “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之所以引發公眾關注,最大的原因就是在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其結果與公眾的實際感受差距太大。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説法,這“111元”跟購房支出無關,也就是説不關房價的事。排除這一因素,呈現給公眾的居住支出數據,也還是明顯低於公眾感受。

  統計工作關乎國計民生,日益受到公眾重視,統計機構在採集數據、發佈成果時,應該強化“公眾意識”、“生活意識”,使自己的工作更加貼近實際。這樣,統計成果才能被大眾理解和接受,也才能有效推廣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