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08: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土資源部在昨天(5日)公開的《關於下達〈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凡是沒有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要求的,將相應扣減所在省(區、市)的計劃指標。”
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顯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量比去年(2010年)略有增加,國家只預留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指標,其餘計劃指標全部下達地方。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優先安排民生建設用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農村建設用地實施計劃指標單列,嚴禁向高能耗、高污染、産能過剩行業供地。
(記者馮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