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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行“一房一價”,嚴查!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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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5日介紹,發展改革委已要求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近期集中人力和時間,組織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發展改革委表示,歡迎全國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監督商品房明碼標價執行情況。消費者和各界人士發現商品房銷售存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的,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的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發佈的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發展改革委會同北京市組成10個檢查組,對北京市30多家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售樓盤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進行了調查和檢查。

  經查,北京市部分樓盤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一次性公開所有預售房源、未如實標示優惠折扣、未如實標示已售房源價格、未標商品房價格相關因素等問題。

  發展改革委5日公開責成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依法處罰違反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法規的10余家房地産企業,並持續跟蹤相關企業整改情況,確保規定落實到位。據發展改革委介紹,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一次性公開預售房源、未按規定標示優惠折扣條件、未如實標示已售房源價格、未標商品房價格相關因素。

  新聞背景

  根據發展改革委3月份發佈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自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公佈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3月28日,國家發改委又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抓緊制定本地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實施細則,並嘗試建立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商品房銷售“一價清”、成本申報、事先約談提醒告誡等制度,探索積極有效的管理辦法。 (據新華社)

  作者:江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