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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07: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記者 牛娟娟
本報北京5月5日訊 記者牛娟娟報道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對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2010年12月1日前發佈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央行決定:廢止《糧棉油政策性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規定》(銀發〔1996〕392號文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83)銀發字第381號)等70件規章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