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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5日 1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5月5日電 國土資源部近日印發《關於下達〈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其中,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並指明優先安排民生建設用地,鼓勵地方清理批而未徵、徵而未供土地。
《通知》要求,切實發揮土地利用計劃的管控作用,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2011年國家只預留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指標,其餘計劃指標全部下達地方。
此外,優先安排民生建設用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農村建設用地實施計劃指標單列,保障基礎設施、抗災救災等用地,嚴禁向高能耗、高污染、産能過剩行業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