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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回應居住支出111元:不包括購建房支出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5日 07: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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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針對居民居住月支出111元的質疑,國家統計局昨晚在官方網站刊登文章進行澄清,文章説,現行統計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虛擬租金。

  昨日,有媒體報道,按照國家統計局核算,201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23元/月,其中人均月住房支出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末位。

  此數據引發廣泛爭議,有觀點指出,在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物價上漲的背景下,111元的支出還不夠付水電煤和物業費等費用。針對此質疑,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副主任王有捐撰文,就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統計的口徑、調查方法和注意事項作出説明。

  文章説,現行統計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電燃料費,住房裝潢支出,維修用建築材料支出,租賃房租,取暖費,物業管理費,維修服務費等。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虛擬租金。

  關於如何看待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這個數據,文章認為,這是一個人均居住支出數。在研究居住支出時,通常以家庭(戶)為單位,如果按戶計算,2010年城鎮居民戶均月住房支出為320元。同時,這是一個全國平均數,綜合了不同地區、不同城鎮、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是租房戶和自有住房戶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數。

  文章同時指出,因為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是一個綜合數據,因此,在研究具體問題時要謹慎使用。在綜合觀察研究居民居住消費水平時,應參照國際標準,把居民自有住房的虛擬租金考慮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