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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4日 1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據報道,國家電網安徽分公司為職工建的小區位於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共有888套房子,其中相當一部分是雙拼別墅。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稱,該小區“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兩廳”,內部銷售價格1000多元/平米。(5月4日《新京報》)
安徽電力公司這次被“曝光”的是“集資建房”,這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新聞的鋪墊已經十分清楚:“國家電網安徽分公司在被曝光為副處級以上幹部配私車後,昨日又被媒體曝出在合肥為職工建豪華小區。”在“自駕公務車”遭到輿論詬病的背景下,“又被媒體曝出”的怎麼也不像一件光彩的事。然而,相關報道沒有介紹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的集資方法,只是給出了1000多元/平米的“內部銷售價格”。那麼,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的問題在哪?
首先,1000多元/平米的“內部銷售價格”是不是房價的全額?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現在看來,在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中,本應作為“&&人物”的政府好像沒有影子,剩下單位和單位職工個人二者中,單位是不是作了資金補貼?
其次,“集資建房”的前提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現在面臨的質疑是,位於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的888套房子,有沒有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是不是屬於單位自用土地?
再則,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一點似乎不必等待答案,誰都知道,電力公司的職工(不要説官員),不説全部,絕大多數不會在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範圍。
然而,“就此事,記者多次聯絡國家電網相關人士,但無論是座機還是手機,都沒有人接聽。”這也許可以估計,對上述問題相關部門還無法作出冠冕堂皇的回應。但888套房子,其中相當一部分是雙拼別墅已經矗立在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難以想象,在這888套房子從打下第一根基樁到全部竣工,期間繞開了多少現在無法回答的問題,攻破了多少政策設置的門檻,尋找了多少歪門邪道?
我在評論安徽電力公司“自駕公務車”的時候説過,公車只是“三公消費”盛宴中的一道小菜,這不?主菜上桌了。但且慢把“自駕公務車”和“集資建房”混為一談,如果説前者是化公為私的非法侵佔,後者只是吃了一道平價大餐,雖説都是權力自肥,後者更把房地産市場暴利對民眾的掠奪附帶出來。撇開“集資建房”是不是違反國務院2003年下發《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1000多元/平米的“內部銷售價格”應該是有成本依據的,就算單位湊上1000多元/平米,也就2000多元/平米,但該小區附近的普通公寓房價格,目前大都在每平米五六千元。比照之下,是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這道“平價菜”問題大,還是百姓深受房地産市場暴利下的“高價菜”之害問題大?一個國家電網屬下的企業,就能輕易地“調低”房價,為何國家的房價調控政策反而屢屢被架空?為何一個電力公司能建造出1000多元/平米的住房,一個GDP屢闖新高的國家,怎麼就調控不出讓工薪階層買得起的房子?這可能算是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衍生出的問題——關於權力的問題——關於權力為誰服務的問題。(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