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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4日 1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5月2日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規定,5月1日起銷售單位必須在醒目位置為每套房明碼標價,但各地執行效果並不理想。有售樓小姐以價格未定為由拒絕公示,開發商多采取提高報價後再打折的方法應對,二手房明碼標價基本沒有動作。發改委表示將組織全國範圍檢查。(5月2日中國廣播網)
樓市調控的持久戰註定不會一帆風順。所謂政府政策、商家對策。樓市調控中房産商與政府之間的博弈極富特色:政府出臺各種調控措施,以此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一邊又在限價令上打打文章,或稱“不限購”是將對産權式酒店等旅遊地産實行差異化管理,將其不列入限購的範圍,或地稅局與仲介公司一道發虛假納稅證明。如今,到“明碼標價令”時又出現類似情形,轟轟烈烈的來,卻並未取得預期效果。
按説,今年3月份出臺的明碼標價政策,在樓市調控的戰役中可謂一記重拳。但不幸的是,這記重拳卻像打在棉花上,有力使不出,使出去的力量也被謝了大半。糾結於此的“明碼標價令”,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現實語境:一是房産商對明碼標價令不感冒,以各種手段阻撓買房人知道房屋價碼;二者即便明碼標價,但也不意味這是明碼實價。明碼標價與明碼實價的區別就在於,標價可以任由房産商説了算,明碼實價雖然也是房産商説了算,但還是依靠市場競價的機制。
明碼標價不等於明碼實價。這在市場中並不是什麼秘密,除了房地産,在零售行業早就有“明碼標價”的規定。比如,在市場上,消費者總能遇見這樣的情況:銷售商先提高某件商品的銷售價格,再以原來的價格出售,打的廣告是“大甩賣”、“跳樓價”、“活動價”,這只是做了一件換湯不換藥的事。根據規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明碼標價,不得利用虛構原價打折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為防止這種行為的發生,有些地方規定商品零售都要使用“三色”標簽:藍色代表實價,黃色代表削價,紅色代表議價。“三色”標簽都是由物價部門監製的。
即便這種措施,在沒有強制措施的情況下,標價還是銷售商為所欲為的事。而樓市價格比零售市場的商品價格更加難以預料和掌控,這主要表現在:一者,就市場本身而言,樓市的價格不是政府部門可以那麼容易掌控的,甚至某些時候政府還在推高房價;二者,就房産産品來説,它的價格波動難以把握的,今天是這個價格,明天或許就變成另一個價格,漲價元素多樣,很大程度上類似價格協商,直接定價有一點困難。
房地産行業也是一個慣常的暴利行業。某種程度上,房産産品也算一種金融産品,房産交易類似于股票交易,價格沒一個準頭。在這樣的情況下,明碼標價就很難實現,因為它不像零售行業,如果標價不等於實價就算一種商業欺詐行為。對這樣一個暴利行業來説,如果調控力度不夠將很難實現逆轉之局。真要對房市調控産生作用,明碼標價還很不夠,政策執行和監管難度都較大是制約其發揮作用的關鍵點。所謂打蛇打七寸,只有找到房市七寸,明碼標價才有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