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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4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開局不利,首批發售的三隻份額藝術品有兩隻涉嫌“違法文物經營”。4月29日,國家文物局網站挂出一封發給河南文物局的函,該函中稱,“我局獲悉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王鐸詩稿》、《全遼圖》。依據《文物保護法》及實施條例規定,該公司涉嫌違法從事文物經營活動,請你局予以調查核實,並及時將情況反饋我局”。落款日期是4月26日。
4月21日起,鄭州文交所開始發售份額藝術品,首批有三隻,分別是《藍田泥塑》、《王鐸詩稿》、《全遼圖》。《王鐸詩稿》和《全遼圖》4月21日發佈銷售公告,4月22日至24日為預約登記日,4月26日抽籤搖號,4月27日公佈中簽號,中簽者在4月28日至30日辦理繳款結算,結束髮售。
這也就意味著《王鐸詩稿》和《全遼圖》在發售過程中引起了文物保護單位的關注和調查。
其中,《全遼圖》在鄭州文交所份額銷售的法律意見書是由河南正大永信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該律師事務所引用的法律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外,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但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證據材料只有鄭州文交所出具的《承諾書》、《全遼圖》持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承諾書》以及《全遼圖》的鑒定報告和估值報告,主要集中在藝術品的産權以及估值,而沒有涉及到文物保護。
直接負責此事的河南正大永信律師事務所金律師説,他也是昨天才看到國家文物局函,已經聯絡了鄭州文交所,但基於律師事務所與鄭州文交所達成的保密條款,不能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
鄭州文交所新聞處則表示,鄭州文交所雖然已經看到該函,但是目前尚不清楚具體是哪方面涉嫌違法從事文物經營活動,並且一再強調鄭州文交所是和有文物藝術品經營資質的單位合作的。不過,有投資者認為,不論調查進展到什麼階段,既然文物部門介入調查,鄭州文交所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公開披露此事。
記者昨日從河南文物局文物安全處李先生處了解到,一般情況下此種案件都屬於該處。他們目前也已經知道此事,但是河南文物局目前並沒有把具體調查事宜正式交付該處。
此前,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標的是當代藝術品,因為當代藝術品的估值難以確定,藝術界質疑“三公”,金融界擔憂“泡沫”。現在鄭州文交所選用兩件文物藝術品,又涉嫌“違法文物經營”,遭到文物部門的調查。藝術品份額交易仍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