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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3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個稅修正案草案正在徵集公眾意見,卻遭到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炮轟”。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李稻葵在剛出版的5月號《新財富》雜誌上發佈署名文章《個稅必須全面系統改革》。在該文中,李稻葵指出,“個稅體制設計極其簡陋,甚至‘弱智’。”為此付出巨大的政治成本和社會代價,“很不值得”。這一“弱智”觀點甫一發佈,立即引發強烈反響。
在署名文章中,李稻葵認為,在當前的稅制下,投資回報的徵收稅率卻比許多人工資的平均稅率還要低 (比如房租所得的稅率為5%)。其中,更大的問題在於,資本增值所得卻不用徵稅。
不過,在記者的採訪中,也有專家認為,不能因個稅收入佔財政收入比重較小,而低估改革的長期影響,如果採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利於社會公平。
建議實施平稅制
4月25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個稅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佈,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據了解,這一徵集意見截止日為5月25日。
李稻葵指出,在當前國內收入差距主要來自於財産性收入所得的背景下,這種稅制毫無疑問打擊了勞動所得,使得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增長速度與GDP相比差距更大。因此,這樣一個設計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稱之為“弱智”的個人所得稅制,事實上已經淪為工資稅,當然會受到社會各界的詬病。
針對目前個稅改革中的弊病,李稻葵認為,當前的個人所得稅稅制必須全面、徹底、系統地改革,不能只是局部的修修補補。他提出,個稅改革中必須要有新的思路。這個新思路,就是建議中國實施平稅制度。
他提出了自己的幾個觀點。首先,當前中國的社會基礎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稅額、高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制,倒不如大幅度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同時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累進幅度,用一個比較平、比較低的(如上限為20%以下)的稅率對百姓徵稅。其目的是為了引進平稅制度,讓全社會能夠自覺地納稅,而不在乎能夠徵多少稅。
第二,在技術層面,需要統一考慮居民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資所得、資本分紅(如租金、資本增值所得,如果是負增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稅)以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合併納稅。同時要考慮百姓的家庭負擔,所有的身份證號,或者被認定為某一位納稅人的贍養人口進行抵稅,或者成為被徵收對象。
第三,稅率要儘量地簡單,減少各種非贍養人口之外的抵扣。美國等經濟發達國家的一個基本教訓就是,個人所得稅不能成為政府執行各種具體政策的替代品,不能因為短期內政府需要鼓勵或者懲罰某种經濟活動,而對個人所得稅進行修修補補。這勢必會帶來納稅成本的大幅提升。
他舉例指出,個人所得稅改革成功的例子也不乏其數,俄羅斯、新加坡、中國香港地區、愛爾蘭都施行了非常簡單的平稅制度,它們的最高稅率在15%左右甚至更低。這不僅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納稅人積極納稅,也使得政府的監管成本簡化,在很多地方,最終也轉化為政府的稅收收入提高。
因此,李稻葵疾呼,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局部的修修補補不僅不解決問題,反而激化矛盾,浪費寶貴的公共政策討論資源,使得一些更為重大的問題 (如土地財政、資源稅費)不能及時合理解決。
專家:45%的最高稅率偏高
針對李稻葵的上述觀點,5月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多位研究人士。
復旦大學金融學院孫立堅教授對記者表示,當下收入越來越多元化,個稅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企業家和中産人群面臨的稅負負擔過重;而在對資本性所得與官員灰色收入上的稅收執行和監管不力,這樣不利於經濟活力和社會財富的積累。
不過,對於李稻葵的觀點,孫立堅認為,提高個稅起徵點有利於減輕低收入和欠發達地區家庭的負擔,激發經濟發展活力;但是,不能因個稅收入佔財政收入比重較小,而低估改革的長期影響,如果採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利於社會公平。
同時,多位專家也表示當前中産人群的稅負過重。
知名財經評論家謝國忠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表示,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率過高,最高邊際個人所得稅率為45%;另一方面,在中國擁有自己公司的高收入階層,他們的個人所得稅率就等於25%的企業所得稅率。這樣一來,導致中國的高稅收負擔主要落在了中産人群特別是大公司員工的身上。對此,他認為,政府應將最高邊際稅率降至25%,和企業所得稅率持平,同時根據通脹提高每檔所得稅率的門檻。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研究所所長王雍君也對記者表示,45%的最高所得稅率偏高,屬於懲罰性的稅率;個稅改革的重點應該針對高收入階層,而如今的個稅體制事實上打擊的是中産人群。至於此次個稅草案為何沒有下調45%的最高所得稅率。王雍君認為,合理的最高等級的所得稅率應該不超過30%。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指出,低稅率能夠消減居民的逃稅動機,有利於徵稅效率的提高和降低徵稅成本,此次的個稅草案也體現了這一趨勢。但是靳東升表示,高收入群體的經濟來源更多是非工資性收入,從公平性的原則出發,應該對財産性收入多徵稅、對工資性收入少徵稅。基於此,靳東升表示,“個人所得稅的全面、系統改革還需要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