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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公平分配四問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2日 10: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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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4月16日電(記者來建強)5年內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大“蛋糕”如何實行公平公正分配,業已成為全社會的焦點話題之一。業內人士及專家指出,當前,各地在保障房分配方面從準入門檻設置到騰退清出等多個環節都有難題,探索建立一套科學規範的保障房分配流轉新機制是當務之急。

  準入門檻怎樣成為公平把關者

  科學設置保障房準入門檻是實現公平分配關鍵的第一步。目前,大多數的保障房準入門檻都是由各地相關主管部門來制定,差異較大。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處長柳文定告訴記者,保障房建設指標任務從中央到各省區市,再到地級市和縣級地方,經過層層分解,各地經濟發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實際需求等情況不同,準入門檻自然差異較大。

  “在有的大城市,申請人住房狀況是決定申請保障房的核心條件,而收入信息不考慮在內,這樣操作比較簡捷;而在有的省份,對申請人住房狀況、收入水平等都有要求,但條件多了,操作起來就比較繁瑣。”柳文定説,事實上,申請人提供的收入信息通常不完全,容易導致出現“開著寶馬住保障房”的現象。

  廈門大學教授陳培愛説,由誰來設置準入門檻事關保障房分配的科學性和公平性。香港的公營房屋類似內地的保障房,在香港,申請公屋俗稱“上樓”,“上樓”門檻由專門負責公屋政策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制定,這個委員會由香港房屋及運輸局局長、兩名官方委員及20多名非官方委員組成,委員會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召開會議,根據當年生活指數、收入平均數等數據,調整當年“上樓”的資格條件。

  陳培愛認為,可以充分借鑒香港公屋“上樓”門檻的設置經驗,讓社會公眾、專家和政府部門決策者一起參與制定保障房準入門檻,從而提高保障房準入的科學性和公平性,堵住保障房尋租的“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