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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9日 1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自製飲料火鍋底料成分須公示
國家食藥監局要求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公示
南方日報訊 (記者/牛思遠)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佈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
根據這一通知,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和自製調味料的餐飲服務單位應于2011年5月底前向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消費者詢問食品添加劑使用狀況時,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如實告知。
據了解,為改善食品口味,部分餐館在自行配置調味料時添加罌粟殼、罌粟粉、工業石蠟等物質,並存在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現象。
通知要求,將增加餐飲服務單位自製飲料、自製調味料為2011年國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必檢品種。 通知還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於2011年5月底前向消費者作出承諾,依法誠信經營,不採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不採購和使用標識不規範的、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對於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餐飲單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吊銷其非法所得和用於違法經營的相關物品,並立即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