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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開放討論 公眾提出三大草根建言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8日 1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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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記者 黃 玫 付 航

  中國人大網25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説明,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為草案調整開放了討論的空間,個稅改革邁出“公開透明、公眾參與”的堅定步伐。

  個稅免徵額3000元是否合理,起徵點提高幅度能否跑過通脹?個稅級次能否進一步縮小,實施更加普惠型的減稅策略?能否出臺更完善措施,使高收入階層替代工薪階層成為徵收主體?在通脹壓力加大的背景下,承擔著“調整收入分配”使命的個稅改革每走一步,都牽動著公眾的心。

  個稅免徵額提至3000元能否跑過通脹?

  為何個稅免徵額擬定為3000元?根據全國人大公佈的草案説明,規定免徵額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

  據國家統計局資料,2010年度我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增長10%測算,約為2384元/月。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免徵額多少才合理?這個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熱烈的討論。

  一些網民認為,3000元的個稅免徵額“不給力”。在新聞晨報發起的一次網上投票中,截至4月26日淩晨,近1500名投票者有83%選擇“三千元免徵額太低,至少要調到5000元。”網友“甘元春律師”説,“近年物價上漲,個稅免徵額只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活像擠牙膏。”

  有專家認為,個稅免徵額的設置應有一定的前瞻性,讓中低收入群體在通脹壓力增加的背景下依然能夠“保障生活”。根據物價走勢,個稅免徵額如上調至3000元,三年內將可能被城鎮居民實際消費性支出超過。屆時,個稅免徵額將再度面臨上調壓力。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個稅徵收應該實現指數化,與CPI挂鉤,半年一調或者一年一調,進一步提高個稅徵收的科學化水平。

  但業內人士也有不同意見。廣東省財政廳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黎旭東表示,個稅免徵額頻繁上調恐怕“動靜太大”,對徵稅造成較大困難,而且不利於大眾建立明確的預期,不利於稅制的穩定。

  個稅級次能否進一步縮小?

  個稅改革草案反映了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意圖,即“提低、擴中、調高”。有業內人士測算,根據草案,受益最多的是月收入“7500元-12000元”群體。對此,網民熱議,中等收入群體的範圍是否過於狹窄,能否實施更加普惠型的減稅策略?

  現行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為了有效地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業內人士測算,一審草案中調整稅率級次級距的結果,在不同的收入群體中,稅負減免最多的是7500元-12000元的人群;一旦超過12000元,減負數額開始收窄。影響最大的是收入超過9000元低於2萬元的人群,他們的稅率從20%提高到25%。

  不少百姓認為,對於廣大中等收入群體而言,減負最多的“7500元-12000元”範圍顯得過於狹窄,它將眾多人群排除在範圍之外。

  有專家認為,個稅級差過多過密,將加重個人收入增加時承擔的邊際調整,不利於鼓勵勞動者增加收入;建議實施更加普惠型的減稅策略,將個稅級次縮小為五級,適當降低中等收入工薪所得的稅收負擔。

  高收入階層能否替代工薪階層成為徵收主體?

  在個稅領域,長期以來工薪階層代繳代扣,而高收入階層逃避納稅現象普遍。“公平納稅”成為公眾的普遍願望。

  個稅改革草案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併入了45%稅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有網民表示:“工薪階層最可憐,經過自己多年的努力工資稍有增加但稅一分也少不了。可是高收入者卻有很多方法可以不交稅。”還有網友指出,“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花樣繁多的實物補貼規避了個稅徵管,而民營企業各項補貼多以現金髮放,成為個稅徵收的重點。因此,應加強個稅徵管的公平,對各部門一視同仁。”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通知,要加強對財産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生産經營所得等方面的個稅徵管,力圖堵住高收入者偷逃稅的漏洞。

  (據新華社廣州4月2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