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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高州市財政局賣賤價房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8日 1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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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曝高州市財政局賣“賤價房” 有關人士否認

  27日,一個題為《有圖有真相:中石化天價酒後,又現財政局賤價房》的帖子被不少網站轉載並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帖子稱,廣東茂名高州市石鼓鎮一處建築面積1800多平方米樓房,2007年底被高州市財政局以30萬元的價格將該國有資産“賤賣”給石鼓鎮財政所所長的弟弟馮金興,每平方米才160多元。

  高州市財政局有關人士承認交易真實,但否認“賤賣”,稱2006年曾將該樓房公開拍賣過兩次都流拍了,所以才在次年以“協商”方式賣給馮某。

  法院1999年對樓房估價75萬

  據帖子介紹,該樓房坐落在高州市石鼓鎮石鼓圩南隆街15號的原石鼓飛達酒家(樓房),佔地326平方米,共五層半,合計建築面積1837.50平方米。附近是石鼓車站、石鼓醫院,臨街道,三面採光,出入交通便捷,屬理想的商住位置。

  發帖人李茂坤告訴記者,該處房産是有産權證的商品房,當地商品房價格已達每平方米3000多元。李茂坤説,1994年他建造該房時就花了200多萬元,且地皮也價值近30萬元。

  1996年,李茂坤向高州市財政局借了60萬元,後遇金融風暴,無力償還借款。李茂坤傳給記者的1999年高州市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法院委託高州市拍賣行拍賣該處房産,用於償還所欠財政局的款項。該樓房評估價為752600元,拍賣未能成功,財政局同意按評估價接收該樓房,法院遂判決按752600元的價格將房産轉給財政局,以抵償借款,轉讓手續和費用由財政局自理。

  高州市財政局辦公室一位自稱姓盧的先生稱,考慮到過戶手續費高,判決後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這處房産是否屬於國有資産“值得商榷”,他認為應該算是“債權産生的資産”。

  今年清明節,在深圳做事的李茂坤回到老家石鼓鎮,想“贖回”該處樓房,但卻被告知財政局已將該房處理了。

  李茂坤請律師到當地房管部門複印了相關買賣合同,並貼到了網上。合同顯示,2007年11月27日,高州市財政局蓋章、局長吳偉簽字,以30萬元的價格將這處樓房轉讓給了馮金興。而馮金興正是吳偉的下屬、時任石鼓鎮財政所所長馮金玲的胞弟。

  拍賣價格與程序成爭議焦點

  李茂坤認為,160多元一平方米的轉讓價格屬於“嚴重賤賣”,主管國有資産的財政局卻讓國有資産流失了。而且轉賣給馮金興時未經過拍賣程序,是暗箱操作。

  作為受讓方,馮金興卻認為30萬元的價格高了。他説,這個樓房緊鄰醫院,大家很忌諱,只有醫院當時想以28萬元的價格買下,2007年他買來開牙科診所。樓房因多年空置漏水。他光裝修就花了不少錢。馮金興稱,房産先轉給財政局後轉給他,兩次的轉讓手續費和稅款都是他出的,花了十多萬元。

  高州市財政局一位自稱姓盧的工作人員回復記者説,財政局在2006年曾兩次拍賣該處樓房,拍賣前曾委託茂名市另一家評估所重新進行評估,評估價僅為31.2萬元,與1999年法院委託的評估價相差甚遠。2006年兩次流拍後,財政局曾在該樓房的墻上貼過公示,公開尋找買家。2007年,馮金興主動找上門,財政局以底價賣給了他。

  李茂坤對這樣的解釋並不滿意,他稱財政局並沒有在該樓房貼過公開尋找買家的告示,因為他在該樓房旁邊還有一處樓房,如果貼了他家人一定能看到。另外,2007年正是房地産的高潮期,財政局應該在2007年重新拍賣,不能因為一年前流拍就在一年後私下協商出讓。李茂坤表示他已向紀委網站舉報。(洪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