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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6日 10: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雜誌
社論
日前在天津舉行的2011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與會者提出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時期,要推進完善基本經濟制度、行政體制、財稅體制、金融體制、資源環境價格、社會體制、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統籌城鄉發展體制八大領域改革。改革領域之全,門類之多,可謂琳瑯滿目。
而在這八大改革總項之下,又有諸多改革“子目錄”。比如行政體制改革,就包含創新公共服務體制、優化政府結構和職責、完善績效評估制度、推進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改革。
此外,那些沒有寫進這些總項和子目錄的具體改革還有很多。比如近期個稅起徵點的提高被稱為個稅改革,此前資源稅的推出又叫資源稅改革,甚至連作為已有稅種的房産稅在調整徵收範圍後的施行,亦被稱為房産稅改革,而無論是城鎮居民做實養老賬戶還是農村居民建立養老賬戶,都可視為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凡此種種,不勝枚舉,真可謂凡有政策處,必聞改革聲。
比較準確的理解,所謂改革即改掉舊有事物或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加合理完善,更適合客觀情況。以是觀之,那些旨在彌補此前缺失和歷史欠賬的政策均不宜視為真正意義上的改革。
以城鄉一體化為例,讓包括農村居民在內的每個公民享有平等的社保醫保待遇,是每一個文明國家的政府應盡的公共職責,雖然其間涉及對某些環節比如戶籍制度的重大調整乃至最終取消,但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過程和努力顯然不能被泛化為改革,更不能將此目標的實現視為改革成果——嚴格地説,本來就是從“無”到“有”,何改之有?
而那些針對政府日常管理職能進行的常態化調適和糾偏舉措,也不宜動輒冠以改革之名。
例如舉凡治堵,都要與交通管理體制改革沾邊,每次針對流動人口的治理,也都要與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挂靠,甚至政府機關用車大小、多少、“明貼”還是“暗補”,也要挂上“公車改革”的名頭,而究其實則風馬牛不相及,甚至走向改革的反面。比如治堵走向車輛限行直至限購,治理流動人口走向清理防空洞和讓所謂“高危人群”自行離開,而公車改革則越改越呈積弊難返之勢。
這種對改革的泛化,極易造成改革的污名化,甚至對改革名目的濫用亦不鮮見。比如此前政府對公立醫院不再大包大攬,而讓其以藥養醫,此一醫藥採購環節“偽市場化”的權宜之舉顯非真正意義上去舊迎新的改革,被有關部門稱為“醫改”,實在是有負改革之名。而“看病難、看病貴”日益加劇,社會情緒強烈反彈,必然導致此種無實質變動的“醫改”難以為繼,令公眾對改革之名深表懷疑。及至醫改再起,不得不冠之以“新醫改”。
類似的情形還不少,比如把教育産業化稱為教改,把強迫農民“上樓”叫做用地制度改革等等。總之“改革是個筐,啥都往裏裝”,這除了會招致人們對各種“改革”的普遍反感,還會導致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借機對所有市場化取向的改革一概否定,危及改革大業。
而與官方面面俱到的“改革議程”相映成趣的是,近一二年來學界關於重啟改革議程的呼聲又不絕於耳。官學兩界關於改革的表述之所以會出現如此歧異,既牽涉到人們對何為真改革的認知分野,也涉及人們對推進改革方式的分歧。
30年改革開放的成果之一是改革觀念深入人心,凡事以改革為旗號便顯得師出有名。各級為政者在推出各種舉措時也多有借改革凝聚政策共識,減少落實阻力的考量。但我們擔心的是,種種對改革的泛化正在造成改革的庸常化。如果凡出政策皆冠以改革,必然導致人們對改革之名與實的麻木感和疲憊感,使改革流於口號化、標語化和形式化,進而模糊改革的真義,淡化了改革的實質。
改革的泛化在令真正關鍵的改革議題失焦的同時,還會延宕改革進程,甚而會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子改革”。
以時下人們熱議的電力領域的“水”“火”打架為例,正是由於最根本的以電網輸配分離為突破口的電力體制改革遲遲得不到推進,導致供需難以見面,電力市場至今未能形成,難以發揮價格發現者的功能,才會導致水電利益集團訴諸“行政或媒體遊説”來謀取水電價格的提高。
事實上,在現有體制下以“減排”的名義對能源結構的行政性調整,並不能取代市場的選擇,更不能取代體制改革本身。如果將此種博弈模式所導致的“水”“火”發電結構調整稱之為改革,那麼接下來必然要輔之以水電項目審批機制的“改革”,水電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等等。如此循環往復,不知伊于胡底。
中國改革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曾經説過,從某種意義上講,改革也是一場革命。如同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改革也不是遍灑胡椒面。改革需要銳意進取,需要集中力量抓住關鍵環節打攻堅戰,否則年年歲歲話改革,歲歲年年改革話,難免在歲月蹉跎中,在街談巷議中,耽誤了真正重要的改革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