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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限量擴至所有食品 明確禁止人為添加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1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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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封的部分食品。新華社記者 朱祥攝

  2008年9月13日,醫務人員為10個半月大的腎衰竭患兒換藥,該患兒因喝三鹿奶粉而患病。新華社記者 陳飛 攝

  衛生部等五部委日前下發公告,三聚氰胺限量值標準從乳製品擴展到整個食品中,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標準得到統一。規定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公告明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

  不得人為添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是一種化工原料,毒性輕微,長期攝入會造成生殖、泌尿系統的損害,膀胱、腎部結石,並可進一步誘發膀胱癌。

  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但是公告稱,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於塑料、塗料、粘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産。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食品,其含量很低。

  三鹿奶粉事件後,我國曾發佈“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

  超限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公告延續了乳製品的相關數據,其中稱,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吳永寧説,此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一致,這次食品統一按照“1mg/kg和2.5mg/kg”的限量管理,比過去更加嚴格。

  和08年出臺的三聚氰胺限量值相比,本次新出臺的限量值沒有變化,但限量範圍擴大。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

  ●3月15日

  雙匯部分産品含“瘦肉精”被曝光。

  ●4月12日

  上海曝出“染色饅頭”事件。

  ●4月16日

  多地曝出“牛肉膏”事件,可將豬肉變成“牛肉”。

  ●昨日

  瀋陽被曝查出40噸“毒豆芽”,含有多種禁用添加劑。

  【解讀】

  限量標準不影響人體健康

  1mg/kg與2.5mg/kg”的限量標準,能否保證不影響公眾健康?昨日,中國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專家表示,這一限量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是一致的,並不會影響人體健康。

  中國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曾以乳品為例,對此問題作了解答。

  假定成人、兒童和嬰幼兒的體重分別按照60、20和7公斤來計算,以國際通用的人群耐受攝入量為0.32mg/kg體重進行計算,那麼成人、兒童和嬰幼兒每人每天三聚氰胺的攝入量不超過19.2mg、6.4mg和2.24mg時,一般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

  如果嬰幼兒配方乳粉三聚氰胺含量為1mg/kg,假設一個7公斤的嬰兒每天食用150g的奶粉,那麼他的三聚氰胺的攝入量是0.15mg。僅為嬰幼兒每天安全攝入限量2.24mg的6.6%。

  假設一個20公斤的兒童每天飲用1000ml(4袋)液態奶,那麼他的三聚氰胺的攝入量是2.5mg,也低於其每人每天安全攝入6.4mg的限量。而成年人三聚氰胺的攝入量,也遠達不到其每人每天19.2mg的安全攝入量水平。